据记者了解,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日前已经结束,有关部门表示正在认真研究各方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暂行办法将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后适时推出实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这是中国股市走向市场化过程中必须要走的一步棋。
员工持股计划不设行政审批要求,以信息披露规范予以监管。叶林表示,计划实施的主体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具体的情况选择实施或者不实施,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好处体现在增强企业内在的凝聚力,降低管理成本、交易成本,督促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长期资金入市,长期来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实现企业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多元化,对改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切实帮助。
叶林同时指出,财税部门扶助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一大关键问题。
按照《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周林林表示,积极支持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和基金管理公司现有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较为相像,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有专门的研究团队、管理团队。周林林认为,作为市场上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基金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上具有自己的优势。
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已经达到20万亿元,如果5%的股份能纳入员工持股计划,就将形成1万亿的资产管理规模,这是相当可观的。周林林表示,员工持股计划将为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高度重视,在《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已经着手进行系统的研究并在产品和人员配备上进行了深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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