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草案规定,证券公司可代销几乎所有金融产品。具体来看,这些金融产品应当是国家有关部门(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或备案在境内发行的金融产品(第四条)。如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保险产品等。 连续的利好政策出台,券商在业务和产品创新上,又有了进一步的突破。事实上,在草案出台前,券商已开始“摩拳擦掌”。如中信证券在5月底曾发布公告称,将在2011年股东大会上临时追加一项“增加经营范围”的预案,该预案便是向监管机构申请“代销金融产品”的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