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所实施的众多保障房政策,大多保障的是低保家庭,低保家庭在城市群体中只占3%左右。还有很大部分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为了解决“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各地又相续实施了公租房。
各地对公租房的租赁、使用以及未来产权归属都各有规定。重庆规定公租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海南省三亚市决定公租房租期限3年,续租需申请,不得上市交易。
而连续几起被媒体曝光的开豪车住经适房事件,引发各地对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深度反思。自2010年5月份开始,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叫停了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上市交易,以封堵现实监管漏洞。
2007年年底,深圳开始效法香港公屋,建立公租房,在深圳市“十一五”住房规划中,政府规划的14万套保障性住房中,有11.4万套为公租房。在《深圳市住房保障2010年度计划》中,深圳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2.23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784万套,占全部保障性住房的八成。
深圳在公租房方面的探索得到广东省的肯定。广东省一位主要领导就曾公开表示,广东开展的政策性租房制度试点,这一初步想法就来自于深圳经验。
就在全国各城市都在大举推进保障房建设时,深圳的公租房也曾一度出现大量空置现象。大多申请人选择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部分公共租赁房在房源质量、户型、装修标准及区位方面未能达到申请人的预期,所以不受追捧,很少有人申请。
受此影响,2010年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修改过程中,曾有深圳市人大代表提议将原稿中“出租为主,出售为辅”改为出租与出售并行,以适当增加一些购买量,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热议。
在此前后,国内先后出现多起开着奔驰住保障房事件,凸显保障房审查制度尚存漏洞、监管不力等问题,饱受舆论指责。随后,“不能让公共产权沦为少数人的暴富工具”、“公共产权的分配不公将进一步滋生腐败,加大贫富差距。”等反对公租房上市交易的声音被各大媒体报道。
同一时间,类似“苦恼”和讨论也在重庆发生。围绕公租房如果上市交易,是否会给人投机的机会?重庆市长黄奇帆给出的答案,更为直接明确。他说,公租房住了一段时间,如果低收入人群想变为自己的产权房,这也是可以的。但公租房首先姓“公”,低成本使用;不租了,退租之后还是公家的;公租房的管理部门,再转给低收入人群,不能当商品房自由买卖。
国内有关专家曾公开表示,对于至于出售公租房,不宜支持、鼓励。顾名思义,公共租赁住房就是用于出租的住房,针对的是那些需要这种公共品的住房困难群体。如果用于出售,那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有何区别?这两年,国家正在转变住房保障的方式,由之前十几年只注重经济适用房,转向聚焦廉租房和公租房,其根本原因在于无法有效扼制产权式保障的诸多弊端,尤其是权贵阶层偷食强占屡禁不止。而租赁式保障,不涉及产权交易,无法增加房屋价值,居住者无法通过转让房产获取利润,自然能够提高分配的公平性。
保障性住房应坚持公益性质。要坚持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形式,不能销售出去,保证所有权永远属于政府,使这批住房能够循环利用,这才是保障性住房的真正使命。(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李双龙综合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