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部分保障房被暴雨“浇”出原形后,保障房质量再次引起外界关注。
广东省住建厅官网21日挂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保障性住房质量检查结果(勘察设计部分)的通报”(下称“通报”)称,今年6月,住建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组检查广东省6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结果表明,实体质量由高到低总体排名广东省位居全国倒数第二。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询发现,除北京和广东外,近年来,多个地方都曾爆出过保障房质量问题,究其原因,多为建设定位偏差所致。
广东质量倒数第二
通报显示,在广东省的检查项目中,工程勘察检查项目共119项,符合72项,基本符合25项,不符合22项;工程设计抽查项目54项,符合49项,基本符合2项,不符合3项。据统计,勘察项目不符合项目占受检项目的18.5%,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目占近四成,严重拖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实体质量后腿。
此次检查发现了勘察设计方面的主要问题。其中,在勘察方面的13个问题中,包括“没有实测土的剪切波速”、“推荐使用桩基的勘察报告没有评价成(沉)桩的可能性,没有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对环境的影响”、“部分钻孔深度较浅,未达基底”等多项严重问题。在设计方面的14项问题中,亦有“结构平面布置凹凸不规则,且多处布置一字形剪力墙对抗震不利”、“角窗折梁截面高度及配筋偏小,角窗暗柱配筋偏小”、“设计框支柱配筋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等较严重问题。
此外,住建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两个项目下达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分别是增城市中新镇拆迁安置房住宅A4栋、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保障小区住房1栋。参与这两个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已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住建厅表示,此次质量检查揭示的问题,广东省其他未检查的项目中也不同程度存在,表明广东省勘察设计一般性质量问题仍比较普遍,个别勘察设计甚至存在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隐患的问题。
广东省住建厅厅长房庆方曾公开表示,广东省保障性住房质量总体可控,“尽管有些报道说了一些通病,比如渗水什么的,但是结构上是没有问题的,这一点可以放心。”此次通报的情况却让人忧心。
“这其实是个误会。”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通报只涉及保障房建设的勘察设计部分,并不代表保障房的总体质量。即便是勘察设计方面的问题,也要看具体情况。“通报中列出的问题中有的只是不符合规范,并没有多严重。严重程度还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上述负责人向记者一再重申,广东省很重视保障房的建设和监管,此次公布通报的初衷是为了敦促勘察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多地保障房质量问题
不只是广东,全国多地也曾多次爆出保障房质量问题。
在前不久的北京大雨中,北京首个通过招标方式出让的限价房和廉租房项目——住总旗胜家园就被“浇”出原形:屋顶漏水、窗户渗水、地面塌陷。丰台区限价房小区首开同馨家园也未能“幸免”,此外,该项目还被发现部分户型厨房漏装烟道、非承重墙使用空心砖导致无法打眼悬挂物件等问题。
2010年10月,北京大兴区明悦湾保障房项目部分楼栋被拆除,原因是混凝土强度存在问题,不能满足结构抗震要求。这也是北京保障房建设首次因质量问题拆除重建。
除了漏水、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偷工减料”是各地的保障房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2011年7月25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在文昌市文城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工地上发现345吨“瘦身”钢筋。质检报告显示,除了10mm型号钢筋合格外,其余12mm、14mm等7个规格型号钢筋的质量均大大低于国家标准。该工地第二标段的22mm螺纹钢筋,其重量偏差结果为“-16%”,是国家“-4%”的最低偏差标准的4倍。这种“瘦身”钢筋一旦投入使用,对房屋安全会造成巨大的隐患。
此前,广西住建厅曾通报,在督查组随机抽查的20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部分保障性住房被查出存在砌筑质量不高、使用“瘦身钢筋”、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中国的住房质量尤其是保障房质量的确比较堪忧。大量房子很快就拆了,质量差便是原因之一。”保障房问题研究专家、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教授朱亚鹏告诉记者。
朱亚鹏认为,保障房屡出质量问题,一方面在于监管部门没有有效履行监管职能,政策多流于形式,更为重要的是建设定位出现偏差,“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或者出于其他考虑,认为保障房是让人们有个地方住就可以,所以定位就很低。”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朱亚鹏说,国外保障房都是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节能环保的标准来做,因为保障房是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后期维护责任在政府,只有高标准建设才能降低后期维养成本,“保障房在面积上可以有限制,但在质量上不能低于普通商品住房。”
8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北京市考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时指出,目前保障房开工建设已达到全年目标的70%以上,总体进展顺利。对住房质量问题,要实行“零容忍”,严格责任追究,该赔偿的要赔偿,该清出市场的要清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