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业商标第一大案王老吉之争还未落下帷幕,另一饮料巨擘汇源也身陷商标之争。近日,汇源与云南卡瓦格博公司(以下简称“卡瓦格博”)的商标争议案闹得沸沸扬扬。据最新消息,原定于8月9日审理的汇源商标诉讼案,因卡瓦格博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延期开庭,案件审理日期需要确定管辖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有法律专家分析,案件发展下去,或三败俱伤。
事件:汇源涉嫌商标授权欺诈
据了解,2011年7月,卡瓦格博董事长祝强通过中间人认识了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分管汇源饮用水公司),不久,卡瓦格博与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饮用水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签订合作协议,朱胜彪决定将“汇源”商标授权给卡瓦格博使用。据近日卡瓦格博在官网公布的2011年7月至今与汇源的多份合同和授权书显示,7月15日的协议称,汇源饮用水公司经考察同意授权卡瓦格博使用“汇源”品牌生产、销售饮用水(包括桶装水、瓶装水、袋装水等)系列产品,同时授权卡瓦格博在合作期内,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布点三家进行生产安排;合作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汇源饮用水公司一次性收取加盟费、技术服务费200万元。
据相关报道称,祝强称他根据朱胜彪的要求,于2011年8月15日通过招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向朱胜彪个人账号汇款200万元,同时汇给中间人王树平个人100万元。2011年8月31日,汇源饮用水公司给卡瓦格博公司开具了200万元的收款收据。
到2012年3月,当卡瓦格博开始大批量生产汇源品牌系列饮用水时,汇源方面称卡瓦格博公司不得进行“汇源”品牌水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3月20日,卡瓦格博参加了成都春季全国糖酒会,被汇源方面的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汇源集团总部的授权,卡瓦格博不许接受媒体采访,不许参加展会,并将卡瓦格博的参展经销商出展会。据祝强称,汇源此种行为导致自己公司损失约1120万。
进展:汇源近日发布澄清公告
近日,汇源果汁对外发布澄清公告,称尽管合作协议列明双方共同发展汇源品牌的饮用水业务,公司并无就任何汇源商标的特许使用权达成协议。同时,卡瓦格博并未按合作协议履行若干付款责任,因此,汇源饮用水公司有权终止协议而毋须对卡瓦格博作出任何赔偿。汇源饮用水公司因卡瓦格博违反合约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协议。诉讼目前仍在审理中。
时至今日,双方火药味渐浓,从汇源高层的表态和公告可知,此合同纠纷不会轻易和解,汇源也不会做出任何赔偿,卡瓦格博更指汇源“涉嫌商标授权欺诈”。
食品专家:汇源集团要负连带责任
日前食品营销专家朱丹蓬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比较熟悉此事内情,目前此事只能用法律来解决。正常来讲,子公司无权转让商标,朱胜彪负主要法律责任,私自授权,形成商标欺诈。汇源集团则要负连带责任,因其管理出现漏洞,签订协议前没发现、现在才发现,暴露公司管理混乱。
法律专家:商标转让许可协议内容不合标准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江志宏律师称,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许可转让商标,如果子公司未经总公司同意私自转让商标,总公司需要为分公司的经营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个人更没有权利转让,如果授让方明明知道子公司无权转让也该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都应该明知作为个人没有权利转让商标。江志宏介绍,商标转让合同要在商标局备案,必须要经过国家商标局批准、公告后合同才能成立,为什么汇源饮用水公司能成功转让该商标呢?江志宏表示不可思议。
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尹学谦律师指出,按目前公布的相关资料看,该协议本身存在问题:首先,授权书标的不清,属于模糊授权,汇源饮用水公司的商标号应该是4683709,但是协议内并没有标明转让的商标号;同时协议也没有声明汇源饮用水公司有权转让商标,商标转让应有许可合同备案,据相关资料显示,只是说有商标转让备案,但是并没有具体说该商标备案给谁,目前该商标权利人不清楚。“权利要清楚,授权也要清楚,这两点是汇源饮用水公司的疏忽”,尹学谦称,按理说,双方都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出现这种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令人费解。
和解是最好的办法
就日前媒体将汇源商标争议和王老吉商标案相提并论,尹学谦表示,两者虽然是商标争议案,但属不同类型。王老吉案的争议焦点是商标许可后接续的是否有权,汇源商标争议焦点是许可成不成立的问题。
尹学谦说,目前这个案子难以判断谁输谁赢,他分析,如果汇源集团说子公司授权合同无效,汇源饮用水公司则要赔偿卡瓦格博,卡瓦格博被禁止使用该商标,这无疑是三败俱伤,汇源集团和饮用水公司大出洋相,卡瓦格博不能使用商标,获得赔偿也无意义。如果现在流传的关联企业有28家,饮用水公司还将有诉讼风险存在。“和解对大家都好”,尹学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