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14日通报了甘肃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质量问题调查处理结果。据介绍,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7名责任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同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受到降低资质、罚款等处罚。 根据调查处分结果,受到处分的17名责任人包括西安萌兴公司天定项目部5人、作为建设单位的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7人、作为监理单位的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5人,受到的处分有行政开除、行政降级、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停止执业、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另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在今年4月对分管基本建设工作的副厅长赵彦龙进行了诫勉谈话。西安萌兴公司受到由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降为二级的行政处罚,且3年内不得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进行投标。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这一处罚已上报交通运输部待批,对该公司的100万元罚款已经收缴。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作了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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