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澄清:合作不涉及商标授权
2012-08-10   作者:欧志葵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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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国内饮料巨头身陷商标授权纠纷。记者昨天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果汁”)证实,该公司旗下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公司的合作协议出现争议。但该公司否认其与卡瓦格博公司之间有任何与“汇源”商标特许使用的协议。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云南卡瓦格博公司指称,该公司与汇源饮用水公司签订协议,获权使用“汇源”商标,后被汇源回收商标使用权。云南卡瓦格博公司指汇源果汁“涉嫌商标授权欺诈”。业内人士指,该案类似“王老吉(微博)”商标授权案,都是由双方负责人通过非正常途径签订商标许可合同。

  ●合作方获商标授权又被收回
  日前,云南卡瓦格博公司董事局主席祝强向媒体介绍,汇源集团旗下汇源饮用水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在2011年7月15日签署合作协议,而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是此次合作的主导者。
  据媒体报道,祝强在2011年7月通过汇源集团苹果醋项目经理王树平引荐,认识汇源集团总经理、现分管汇源饮用水公司的朱胜彪。随后,双方达成合作意向,朱胜彪将汇源商标授权给卡瓦格博公司使用,合同日期从2011年7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在获得商标使用授权后,云南卡瓦格博公司开始引进设备筹备生产“汇源六分子水”。据祝强介绍,到2012年3月,卡瓦格博公司为生产“汇源六分子水”已投入200万元。正当卡瓦格博公司开始大批量生产汇源品牌系列饮用水时,汇源方面却称,卡瓦格博公司不得进行汇源品牌水的生产和销售,导致卡瓦格博公司损失约1120万元。

  ●汇源否认合作有商标授权条例
  6日,记者从中国汇源果汁公司发布的一则澄清声明中看到,该公司称其与云南卡瓦格博公司不存在商标授权协议。但该公司坦承,该公司与云南卡瓦格博公司就双方在2011年7月15日订立过合作协议。
  据汇源介绍,合作协议列明双方共同发展汇源品牌的饮用水业务,但并无就任何“汇源”商标的特许使用权达成协议。汇源还指责,云南卡瓦格博并未按合作协议履行若干付款责任,因此,汇源饮用水有权终止协议而毋须对云南卡瓦格博作出任何赔偿。“根据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汇源饮用水因云南卡瓦格博违反合约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协议。诉讼目前仍在审理中。
  汇源果汁称,诉讼结果不会对该集团的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律师非正常合同无效
  有业内人士认为,汇源果汁与卡瓦格博饮用水公司的商标授权案,类似目前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王老吉”商标案。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赵占领律师指出,这两案的相似处在于,均由双方负责人通过非正常途径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
  该人士指出,与云南卡瓦格博饮用水公司签订协议的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其本身并没有商标所有权,“汇源”的商标权在汇源集团手上,故汇源饮用水公司无权作出商标授权、许可决定,其次,云南卡瓦格博公司与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双方负责人串通,私下有交易,通过非正常途径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这也说明该合同无效。“云南卡瓦格博公司若要向汇源果汁索赔,难度很大,双方都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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