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发布《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和《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从生产规模、生产技术、能源消耗等方面对稀土行业进行了规范,并首次从稀土生产规模方面设置稀土准入门槛。
根据《条件》要求,开采稀土矿产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计划进行开采,严禁无证、越界开采和使用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采选矿工艺。
《条件》显示,以氧化物计算,混合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每年20000吨;氟碳铈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每年5000吨;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每年500吨;禁止开采单一独居石矿。此外,稀土金属冶炼企业实物量生产规模应不低于每年2000吨。以上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
据悉,以上较高的准入门槛,将使得稀土资源较分散的江西、四川和湖南等地30%以上的产能被挡在门槛之外,全国将近20%的产能将会被淘汰。该准入条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