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不久从吉林省长春市政府获悉,为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保证经济稳步增长,自今年开始,长春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 其中,长春市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对参与政府组织的展会活动给予展位费补助,对市场开拓业绩突出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同时,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增加信贷投放有突出贡献的银行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此外,长春市今年还将新设立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后每年以此为基数,同中小企业税收的增长幅度同比例增长。在此基础上,长春市还将对成功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债券的中小企业,在发行费用上给予补贴。同时,加大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中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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