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正拟订公车改革方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10月实施
地方细则9月中旬需上报
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我国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
条例已于2012年6月28日公布,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等“三公”社会热点问题作出重点规定。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法制办,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于9月15日前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据悉,为了更好地执行条例相关规定,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
今年两会前后,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意见明确,这项工作由国管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等负责。
法晚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条例实施,公车改革方案有望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公布相关信息的98个中央部门的“三公”各项支出当中,公车相关费用比例最大;超过36亿元用于购置新车、车辆运行与维护,占“三公”总数约60%。在当前各地城市为了治堵对私家车采取限牌限行的背景下,庞大的公车总量成为众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