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山东省肥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取得明显成效,1至6月份入库税款84万元,增收42万元,同比增长200%。
一是进行纳税培训辅导,提升纳税人业务能力。该分局开设两期专题培训班,对200名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人员就相关交通运输业税收法律法规内容进行了培训。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零距离辅导,不断提升企业办税人员业务能力。同时组织召开了交通运输业户税企恳谈会,听取企业负责人对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和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税收管理打下基础。二是严格规范发票管理,堵塞征收管理漏洞。坚持以票控税加强税源管理,实行依率计征,依法征收,对自开票、代开发票的严格执行发票验旧换新和定期票审制度;对货物运输企业采取限量领购发票措施,及时审查其运输业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发票的开具合理、合法;严格进行票税比对,按月到企业对申报的税款和已开具的发票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确保纳税人每月申报缴纳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相符。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借助多方力量,推行社会化控管,初步建立了与国税、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的信息正常交流机制。定期采集录入车辆登记信息,构建高效的管理平台。重点收集和掌握车籍信息、运营信息,对车辆的牌照号、自重吨位、载重吨位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建立了《运输车辆数据登记台账》,弥补了信息管理漏洞。同时,对车辆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采集录入车辆增减信息,了解掌握抵扣信息,创建动态跟踪数据库,强化对运力与开票金额的比对分析,全面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四是不断加大检查力度,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协同工商、国税等部门对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清理。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使用假发票、其他票据或货物销售发票结算运费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厉打击代开、虚开运输业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五户,对两户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处罚,补缴税款10万元,罚款5000元,加收滞纳金5000元。五是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构建和谐税企关系。坚持“从纳税人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的原则,通过实行对纳税人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方式,节省办税时间和纳税成本。以往开出一张代开发票需要10多分钟,而现在只需要三分钟就能完成,满足了企业正常经营对用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