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远市地税局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纳入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经济建设和金都税收工作的总体布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饱满的热情积极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该局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手段,积极构筑与税收工作相适应的廉政工作体系。
创新教育,构筑思想防线。该局把廉政教育贯穿于税收工作中,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在教育内容上,将党政纪政条例、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理论与税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习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部署。在教育手段上,通过征集廉政警句,向党员干部发放廉政倡议书,发放廉政读物,设置廉政宣传牌,使廉政教育由灌输变为互动,由说教变为引导,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封闭变为开放。在教育方式上,运用上党课、观看教育片、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等,使一线税务干部树立廉政“生命线”意识。
排查风险,构筑防范体系。该局实行“三级排查”制度,即个人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并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确定个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在个人排查的基础上,纪检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进行排查,进一步细化和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确定科室和基层税务所的廉政风险点;最后由局党组汇总梳理,确定各项职权、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每个人、每个单位针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深入进行分析,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
延伸重点,构筑监督网络。该局实行税收前、后廉政监督同步,将廉政监督向一线延伸,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下移监督重心,在税收前召开见面会,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监督台和监督箱,强化税务人员自律意识;向征收单位发放廉政监督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内查和外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税务人员的监督;在征税后,进行回访和廉政监督反馈,建立税务人员廉政档案,纠正和处理不良倾向。同时该局实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督查执行三结合。年终进行述职述廉,考核廉洁从审情况,考核结果载入廉政档案,作为税务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招远市地税局通过全程廉政风险教育、防范、监督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廉政风险点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关注,及时研究分析,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构筑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实现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