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日前公告,2年前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该公司股东姚建华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中构成短线交易,并被没收370万元所得。东百集团为此对经办人员失误给姚建华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道歉。 由于近日姚建华成为东百集团实际控制人一事颇受市场关注,此次东百集团主动揽责的时间点显得颇为微妙。 根据公告,东百集团曾于2009年12月3日披露,姚建华受让公司2400万股的股权过户手续将于2010年1月4日办理完毕。加上此前增持股份,姚建华持股比例达到7.33%。2010年6月22日起,姚建华开始减持东百集团。 东百集团解释,姚建华减持前曾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误信工作人员“短线交易的买入点时间从2009年12月3日起开始计算”的回复。但据监管规定,该买入点时间应从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即2010年1月4日开始计算,姚建华由此构成短线交易。姚建华承诺,将减持所得收益370.24万元上缴给上市公司。东百集团为此对因经办人员失误给姚建华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道歉。 东百集团此次主动为股东揽责的时间点颇为微妙。据东百集团同日披露的公告,姚建华变更为东百集团实际控制人的进程似乎遇到了些许阻碍。 经监管部门核查,东百集团大股东深圳钦舟实业持有东百集团17.54%股份。由于姚建华控制的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对钦舟实业的增资行为导致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因此不能用权益法核定持股比例。另外,姚建华个人还持有上市公司3.54%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其实际拥有权益的股份将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 根据相关规定,博睿财智必须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出具核查意见,但博睿财智并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博睿财智将暂缓办理此次增资手续。 此外,姚建华已于近日向东百集团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呈自递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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