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屡禁不止的现象,福州市出台由纪委牵头督查,环保、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实施加以治理的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有效遏制了水环境污染扩散的现象。 据福州市纪委介绍,为保护水生态环境,自2011年12月起,福州市12个县(市)区监察局和10个派驻市直监察机构先后派出27个督查组,共督查59个单位,检查77个项目,发现问题79个,提出整改意见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从12月下旬起,福州市监察局联合市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先后派出33人次,督查了各县(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整改意见32条,督促建立相关制度5项,有效推进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福州市纪委表示,针对个别地方政府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纪委部门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依法执行监察决定或采纳监察建议,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辖区流域内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将追究有关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严肃查处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等背后的失职渎职案件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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