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8万余元,并非法“搭车”销售自己编著的书籍《寿世补元》4.3万余套,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此前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他被控犯有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和诬告陷害罪。昨日记者获悉,市二中院数罪并罚,判处张敬礼有期徒刑17年。
现年56岁的张敬礼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安徽人。2003年10月起,张敬礼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去年12月24日,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6日被逮捕。
检方认定,张敬礼涉嫌受贿4起,共计118万余元。其中,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张敬礼利用时任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于2010年4月向该公司总经理卢某索要人民币38万元。
另外3起贿赂均是以强行“搭车”销售书籍的方式受贿。张敬礼利用副局长职务便利,在某公司申请撤销药品注册号等时提供帮助,强迫该公司购买《寿世补元》一书350套,价值近20万元。而该书正是张敬礼自己编著印刷。
张敬礼还承诺为一公司在北京投资筹建疫苗厂提供帮助,强迫该公司购买《寿世补元》一书500套,价值28.3万元。2009年间,张敬礼又向另一公司索购《寿世补元》一书550套,价值31.13万元。
另外,张敬礼还被控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敬礼12年;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敬礼7年;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判决后,张敬礼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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