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稀土之争”:应遵循三原则
2012-07-23   作者:张莉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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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子力学理论有个很著名的假设:“薛定谔的猫”,其理论如果运用于经济学,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都有一个具有多重叠加状态的均衡点,只要这个均衡点不被打破,那么双边和多边关系就可以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但这一均衡点在现实世界是很难达到的,因此,发达国家所提出的世界经济再平衡是一种理想状态,可以作为追求的目标,但如果以发达国家的逻辑来要求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相差上百年,让发展中国家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维护发达国家的需求,似乎有点不合情理。合理的状态应该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采取符合自身发展阶段的发展方式,加强沟通与合作,以包容性增长来寻求世界经济的平衡发展。
  欧美日与中国的稀土之争,就有着这样的不合情理。2012年6月27日,美欧日三国就中国对稀土、钨、钼三种原材料的出口管理措施,联合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7月10日,中国拒绝设稀土争端世贸专家组请求,“稀土之争”愈演激烈。中国与美欧日的“稀土之争”主要源自中国对稀土出口采取了必要的出口配额限制。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期,需要大量的能源和资源推动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的发展。但为了承担大国责任,实现世界经济的均衡、可持续发展,中国一直在努力进行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由原来的粗放型量能扩张发展模式,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先后出台了多项措施加强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如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进出口等。对于稀土的出口管制也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举措之一,是符合绿色发展时代要求的。中国的稀土管制本应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但却被部分国家所不容,其根本原因一方面是这些国家过度考虑自身利益,完全不顾及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国家借机来遏制不断崛起的发展中大国,是一种“以攻为守”的保护主义。
  如若世界贸易组织同意欧美日的诉求,将出现一种可能,即中国不再对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施加限制,那最终伤害的不仅是中国民众,更是国际社会,难道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到时会不会反过来再要求中国对稀土出口实行管制,那么这样一来,其间所付出的代价又该由谁来负?如若世界贸易组织判决欧美日胜诉,那么中国是否也可以提出,放开稀土出口管制所可能对环境产生的破坏和影响,由世界贸易组织来承担?种种的可能都昭示中国在应对“稀土之争”时,需要坚定与自信。
  当前,世界经济已步入调整转型期,发达国家经济也会处于较长的增长困境期,其根本原因是发达国家经济本身存在结构性问题,需要从经济发展理论、制度、模式进行全面调整,才可能摆脱困境,再现增长生机。但发达国家并不愿检讨自身的问题,而是想将责任归于发展中国家,并希望通过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以长期把持世界经济的话语权以及获得全球资源的配置权。因此,“稀土之争”也是对中国处理国际经贸关系的考验,并警示中国在日后处理国际经贸关系、应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时要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即遵循自由贸易精神、遵循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遵循绿色发展的时代要求。只要能坚持这三项基本原则,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战略研究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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