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巴克莱银行深陷操纵同业拆借利率丑闻——2005至2009年期间,巴克莱高管和交易员共向Libor和Euribor报价员请求人为更改利率多达257次。
这其中分两种情况:一是交易员为了增加衍生品交易的利润或降低损失,人为抬高或降低利率估值;二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夸大银行融资能力,有高管指示操作人员人为下调Libor报价。
为此,巴克莱银行不仅付出了4.52亿美元的天价罚款,还经历了高层人事大震荡。最为重要的是,该银行声誉严重受损,连日来,类似“贪婪”、“虚伪”的批评声不绝于耳。惠誉和标准普尔已因此事下调了巴克莱的评级。
英国央行副行长保罗·塔克也牵涉其中。根据巴克莱已辞职的首席执行官戴蒙德的一份电话记录,塔克曾对其说“巴克莱没有必要总是把Libor报得那么高”。但塔克对此矢口否认。他本是下一任央行行长的热门候选人,如今巴克莱丑闻令其仕途不保。
相关问询及调查仍在进行当中,但这一丑闻已引起金融业界及政策制定者的反思和热烈讨论:一是Libor定价机制是否合理,二是金融监管要如何加强。
目前,Libor定价基于估值计算,由16家银行每天向英国银行家协会提交借贷利率估值,后者去除最高的4个估值和最低的4个估值,通过计算余下8个估值的平均值得到每天的Libor。这一定价机制假设各银行如实汇报自己估计的借贷利率。显然,这种计算方法令造假容易可行。
一些改革派认为,Libor计算应当以银行间实际拆借利率为基础,只有无法取得实际数据时,才使用估值,并且需要经常对其与涉及银行风险的其他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和求证,以检验是否存在造假行为。
此次巴克莱被曝出“恶劣”行径,并且或许会有更多银行将被查出也存在类似问题,Libor定价机制改革迎来转折。
除此之外,此事还引发一些人士呼吁英国修改法律,对本国银行业的错误行径进行更为严格的处罚,例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指控,或禁止严重犯错的银行管理者再次进入银行业等。英国金融监管有望进一步加强。
此次丑闻曝光后,美国联邦调查局很快便对巴克莱发起调查,相关人员在美国或将面临刑事诉讼。然而,英国却没有相关法律,英国金融管理局几年前才有权力对不正当市场行为提起刑事指控,但却没有涵盖Libor市场。
英国政府的严重欺诈办公室(Serious Fraud Office)目前已启动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该部门负责调查和起诉重大和复杂的欺诈案,主要职责是阻止英国社会出现影响并危害公众对金融体制信心的重大刑事欺骗。
随着一系列调查逐步展开,将有更多事实浮出水面。尽管目前还不知道最终会实施何种改革,但巴克莱丑闻所反映的银行业“系统性”问题总归不会被放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