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集团宣布起诉涉嫌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的两家销售商和加多宝公司后,加多宝方面昨天发布声明称,其一直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广药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至2012年5月,广药集团也一直都在收取上述费用。加多宝还表示,其拥有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权,而广药生产的红色罐装凉茶侵犯了加多宝的权利。
加多宝:
广药一直在收商标使用费
加多宝声明称,“鸿道集团一直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广药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至2012年5月,广药集团也一直都在收取该商标使用费。为此,鸿道集团及其授权的加多宝公司在裁决生效前生产销售的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产品,是支付了合同对价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加多宝还称,仲裁书的裁决中已清晰说明鸿道集团在裁决生效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因此加多宝收到仲裁书后第一时间就停止了生产带“王老吉”标识的凉茶产品,并启用了自主品牌“加多宝”。现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的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加多宝凉茶产品,是在裁决生效前生产的。
除了回应广药集团外,加多宝昨天还出示了由国家专利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反击称:广药生产的红色罐装凉茶侵犯了加多宝的权利,是违法的。
“我们也正在搜集证据,很快会提出诉讼或者采取其他司法手段”,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如此表示。
广药集团:
加多宝单方面强行支付
对于加多宝的说法,广药集团总经理李楚源则表示,这个所谓的“王老吉”商标使用费一直是加多宝公司单方面在强行支付。广药曾发律师函要求其停用商标,并多次将钱退回,但加多宝还是要打过来,试图用这种“强迫式”的支付造成既成事实。
同时,广药方面在市面上搜集证据也发现,2012年5月9日裁决结果已出,当时市面上仍有加多宝版带“王老吉”标识的凉茶在销售,且有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12日”。
对此,冯志敏则向记者表示,公司有广药开具的收款发票,难道这个发票也是我们强迫他们开具的?而对于5月12日生产的带有王老吉字样的加多宝产品,冯志敏称,这并不矛盾,因为仲裁结果尽管是5月9日做出,但是加多宝是5月12日才收到仲裁书的。冯志敏还表示,按国际惯例及法律规定的公平合理原则,对于类似商标许可使用相关的库存产品的处理,如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都会给予一段合理时间(6至12个月)让被许可方消化处理存货,否则不符合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也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