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日前出台《金融支持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据此,黑龙江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把更多信贷资金投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覆盖面。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提出,各金融机构要强化创新意识,开展“因客服务”,努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利率定价,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贷款负担;加强部门配合,改善融资环境,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根据《金融支持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优先安排和扩大对单户授信额度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积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对于积极向小微企业投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也将提供支持。据介绍,对于支持小微企业资金不足以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综合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予以支持;对于金融机构签发或持有的各类与涉农、县域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人民银行将优先办理再贴现,支持小微企业票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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