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欲静而风不止。
连发两份澄清公告后,银江股份于日前盛邀投资者前往公司调研。
然而,就在外界认为媒体对公司的质疑从此烟消云散之时,6月26日银江股份突然暴跌5.01%,27日继续微跌0.41%。但就在上周五,创业板指数重挫2.5%,银江股份却逆势微涨0.10%。
近日,本报记者从浙江瑞安当地一权威人士处独家获悉,当地财政局对银江股份串标投标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的行政处罚,只是暂时撤销。
此外,本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对IPO业绩粉饰问题澄而不清,银江股份还存在大客户营收在IPO当年前高后低的“神奇瘦身”现象。
行政处罚危情未除
6月18日晚,银江股份针对本报独家报道《银江股份:重大事项隐瞒不报》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在收到该处罚后立即向浙江省财政厅、瑞安市财政局提出申诉,经调查和复议,瑞安市财政局认可公司的申诉,已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公告甫一发布,就有媒体发表题为《银江股份:澄清“行政处罚”质疑
信披责任问题无法推卸》的报道,除了认为银江股份信披责任无法推却外,还质疑其行政处罚被撤销存在“因舆论关注而斡旋运作的可能”。
“对银江股份的处罚并非最终撤销,而是暂时撤销。因为那个行政处罚在程序上存在瑕疵,需要重新确认处罚起始时点。一旦履行完程序,瑞安市财政局仍会对银江股份做出处罚,12个月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的处罚仍将生效。”6月25日瑞安市当地某权威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据该权威人士透露,银江股份的人——工程承包人目前就在当地检察院。但当记者询问其在检察院是接受调查,还是从中斡旋干扰执法时,上述权威人士便以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
相关公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15日,银江股份新增订单6.03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政府采购项目约占50%。
一旦对银江股份的行政处罚在重新确认时点后再次作出,那么处罚时点无论是前移,还是后推,都势必对银江股份的项目拓展构成严重制约。
第一大客户营收诡异伸缩
6月20日晚,针对本报《银江股份非诚信生存路径调查》一文,银江股份再次发布澄清公告,对其IPO业绩粉饰予以断然否认。
本报记者对银江股份IPO业绩粉饰质疑焦点,集中在2009年上半年公司第一大客户杭州市公安局(微博)交通警察支队(下称杭州交警支队)营收的形成。
在公司招股书中,银江股份2008年度工程施工余额70%部分明细表,并未出现杭州交警支队的项目合同,但杭州交警支队却在公司上市前的2009年上半年,一举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公司贡献营收1963.41万元。
对此公司解释为,2009年建设主体单位调整,杭州市智能交通项目建设的主导部门由单一的杭州交警支队,改为由杭州交警支队、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杭州市地下空间建设发展中心等多家单位招标实施,完成后交付杭州交警支队统一管理,统计归口由单一改为分散,并据此认为杭州交警支队在2009年上半年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不存在任何异常。
但实际上,早在2005年9月,银江股份就曾以972.60万元的报价,中标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庆春路整治交通设施-智能交通》项目,编号为。
记者还调查发现,杭州交警支队的智能交通项目基本上集中体现在2008年,主要由杭州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平台改造机房建设工程”、“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四期工程”、“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五期工程”及“城区大队分指挥室改造”组成。
但上述项目并未出现在2008年度工程施工余额70%部分明细表中,这意味着项目应该是在2008年内悉数竣工,不存在营业收入会计跨期确认问题。
而记者在杭州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上发现,杭州交警支队在2009年上半年并未进行智能交通项目工程的招标采购,有的只是些警用设备公开招标,杭州交警支队在2009年上半年为银江股份贡献的1900多万收入仍旧无法厘清。
针对杭州智能交通建设主导部门,从一家分为多家单位招标实施,业内人士分析,这只意味着公司大客户从单一集中变为多元分散,而对其他建设招标单位形成的营收也不能将其计入杭州交警支队的名下。
值得注意的是,银江股份2009年报披露的来自杭州交警支队的营收,从1963.41万元降至1445.02万元,大幅缩水518.39万元。
实际上,杭州交警支队智能交通项目自2009年6月30日开始频频招标采购,银江股份亦有不少项目中标,按道理公司对杭州交警支队的全年营收只会比上半年更多。
记者还发现,公司IPO和年报审计会计事务所均为利安达,而签字会计师则均为高敏建,同样的会计师事务所、同一个注册会计师,对大客户杭州交警支队的营收确认为何出现明显的前高后低?
广州某券商投行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不应出现的低级错误。应与公司粉饰IPO业绩有关,目的是为了把财务报表做得更加靓丽些,而审计师却忘了IPO前对这个大客户营业收入曾经做过确认,糊里糊涂地在年底又确认出另外一个结果。”
银江股份董秘吴越对此则闪烁其词,在告诉记者可能与工程缩减有关后,吴越随即又表示自己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对当年IPO的事情不是很熟悉,具体情况需向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咨询。
IPO报告期收入确认乾坤大挪移
银江股份招股书披露,公司遵循会计准则第15号、14号相关规定,以完工百分比法、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法两种方式确定公司营收,但银江股份2009年上半年的合同项目收入却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便是收入成本确认不匹配。其金额为789.95万元的机场路智能交通项目,2009年上半年工程进度100%的情形下,只确认营业成本6.16万元。
2009年已完工但不进行相应收入成本确认的项目,还有滨江区阡陌路、滨兴路延伸段智能交通设施工程(金额410万元)等多处。
其中最诡异的是2007年杭州交警支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维护工程项目,这一早在2007年内就已完成的项目,竟在公司2009年6月30日工程施工余额70%的明细表中赫然出现。
类似的还有合同金额为451.75万元的杭州市轻纺路智能交通工程,该项目2007年9月7日招标,合同工期15天,银江股份于19日中标。但该项目最终却穿越到了2009年上半年进行收入确认。
毫无疑问,不当跨期确认收入、人为调控报告期业绩等诸多疑问,还需要银江股份逐一做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