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健、韩杨在保荐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该公司使用的一项专利已失效事实核查不充分。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4月25日决定对黄健、韩杨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