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指出,在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的细化和执行方面,2011年,发展改革委未严格按规定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另据刘家义此前透露,2010年,发展改革委向专项规划未编制或未得到批复的3个专项、初步设计未得到批复的5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9.96亿元。 首先,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2011年,发展改革委未严格按规定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有13个投资专项没有专项发展规划、未事先编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复资金申请报告,62个项目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用地申请,3个项目存在以虚假资料申报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等问题。 其次,年初预算未全部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其中包括:发展改革委归口管理的中央本级基建支出,年初预算细化到位率仅为47%,未达到75%的要求。 另外,向一些项目安排的财政补助投资未达规定比例,且分配散、金额小。2011年,发展改革委安排25个省区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投资中,有21个省区市获得的财政补助投资比例未达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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