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出台《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居民购买首套房可给予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的优惠,对从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开发的房地产企业给予多方面支持。 这一房地产新政策,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持群众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明确规定凡家庭名下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居民购买首套房可给予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的优惠;降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门槛,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由原来的12个月减为6个月,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30%下调至20%。二是对参与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商给予政策扶持。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开发商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按照国家规定的下限20%执行;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即可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出台的这一系列措施,并未突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框架,其亮点主要是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如对家庭首套住房给出了明确界定,将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作为家庭成员,不包括成年子女。明确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为这类项目降低成本和开发风险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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