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7月1日起将实施,办法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更为具体细化。规定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都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据此,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将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如未动工开发满两年,土地可按规定被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