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通报,江西精彩生活公司在吉林省长春市传授所谓的体会和经验,吸引1100多人注册会员,收取保证金总额3300多万元。长春工商部门认定其经营模式为非法传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万元的处罚。 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以其主办的网站为平台,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在吉林长春市内传授所谓“开发市场的体会和经验”。宣称经过数月时间,通过市场招商,每月可获利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元,吸引参加者注册会员,进而购买积分成为渠道商,鼓动会员多交钱,从较高级别的渠道商做起,购买积分越多、折扣越低、返利越多。 截至去年6月,在长春市先后发展了各级别的渠道商1100多人,共收取保证金总额3300多万元,保证金全部转入江西精彩生活公司账户。 长春市工商局依据有关法规,认定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为非法传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不服,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经营模式复杂,掺杂诸多法律关系。为此,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向相关的法律专家、经济学专家请教,并到北京向国家工商总局咨询了相关政策。最终法院作出维持长春市工商局对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传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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