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买贵不买对”的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强透明度,江西省日前出台规定,将从7月1日起通过分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向采购潜规则说“不”。 江西省将实行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通过这个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方式等政府采购活动。采购范围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江西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其中,省直各单位及社会团体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各设区市、县(市、区)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 江西省出台的《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须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若出现违规,将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还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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