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吉林省环保厅了解到,近年来,吉林省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水体标准。根据吉林省“十二五”期间刚刚确定的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未来五年投资规模将达110亿元,涉及五大类别共186个项目,目标是松花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到良好,干流、嫩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伊通河等重污染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松花江治污成效显著
松花江是我国第三大河流,全长1927公里,流经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最终于同江汇入中俄界江黑龙江。2005年,松花江发生严重水体污染事件震惊中外。随后中央批复并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投资约134亿元,落实治污项目222个,目前已全部建成。
吉林省吉林市由江而来、沿江而走、依江而展,也是我国重要的化工城市,是松花江水污染防治的一个缩影。吉林市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近几年,松花江白旗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Ⅲ类水体标准,高锰酸盐指数从2005年的5.37毫克/升下降到2011年末的4.86毫克/升,氨氮从2005年的0.644毫克/升下降到2011年末的0.502毫克/升;松花江吉林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多年保持在100%。
吉林市环保局局长苏学飞表示,“十一五”期间,吉林市共安排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4个,包括15个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6个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3个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6亿元。另外,吉林市通过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稳定运行、国电吉林热电厂脱硫项目发挥减排作用、中油吉化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等措。到“十一五”末期,吉林市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率24.8%,二氧化硫削减率5%的目标。
2011年,吉林省在松花江等流域共新建完成12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共增加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实现了吉林省政府提出的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此外,2011年,吉林省共实施规划项目76个,其中松花江规划项目58个,总投资21亿元;辽河规划项目18个,总投资2亿元。松花湖被列入全国8个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之一,国家将投入3亿元用于加强松花湖生态保护工作。
吉林省环保厅厅长张国才表示,2011年,在国家规划没有批复情况下,吉林省超前启动了58个项目,投资8.2亿元,其中长岭县、镇赉县、靖宇县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投运,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今年计划再实施50个项目,投资10亿元,进一步提升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平。
王国才说,近年来,吉林省还严把环境准入关,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危害生态安全和没有环境容量地区的新建项目坚决不批。2011年全年吉林省共拒批建设项目300多个,其中松花江流域90多个,有效控制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隐患仍存 任务艰巨
虽然松花江治理已取得很大成果,但“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保护松花江水质将面临很大挑战。
“当前,吉林省结构性污染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松花江流域的部分支流水质还有待改善,农村环境污染还相对较重,环境风险防范的任务十分繁重,环境保护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张国才说。
根据吉林省确定的松花江“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末,松花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到良好,干流、嫩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伊通河等重污染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实行流域分区防控,将全省松花江流域划分为8个控制单元,其中,长春市、吉林市、辉发河通化市-吉林市3个控制单元为优先控制单元。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建设五大类别共186个项目(包括增补项目34个),总投资110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57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69个,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18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24个,区域污染防治18个。
吉林市环保局局长苏学飞说:“我们总投资38.7亿元,包括污水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松花湖的领域治理,应该说这四个方面是我们水污染减排的重要领域。”
王国才表示,“十二五”是吉林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仍将持续快速发展,将新上3000万元以上项目一万个,吉林省松花江流域经济总量增长和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环境保护面临着既要优化支撑和服务于发展,又面临着改善环境质量的双重考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将直接关系到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虽然松花江主干流水质得到明显提升,但有些支流的水质还未达标。吉林省现在开始实施重点支流综合整治工程。计划投资109亿元,启动伊通河治污工程,主要建设污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支流明沟截流项目、汇水区雨污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点源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再生水利用项目87个。全面实施饮马河、辉发河等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解决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沿河堆积、倾倒等污染问题。
“三个结合”为松花江污染防治走出一条新路
以“污染治理、合理利用、强化保护”为中心内容,全面实施松花江流域内重点污染防治工程。吉林省提出,要将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将支流与干流污染防治相结合,城市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综合治理,走出一条新路。
一是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在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力度,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分区实施,重点治理。在今年率先开展松花湖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基础上,吉林省将新建1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加快松花湖、查干湖、雁鸣湖等湿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三湖、向海、莫莫格、龙湾等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能力建设,力争2015年前逐步实现松花江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
二是进一步强化支流与干流污染防治相结合。实践表明,只有抓好支流水质的改善,干流水质才能得到稳定保证。吉林省将在抓好干流污染防治的同时,继续把工作重心向支流转移,进一步加大对伊通河、饮马河、辉发河等主要支流的环境监管,坚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预警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完善跨行政区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支流水质持续改善。并要合理规划流域产业布局,突出抓好流域优先控制单元污染防治。
三是进一步强化城市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粮食主产区,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吉林省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农村环境污染还相对较重,农村的污染防治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十二五”期间,在加大、加快推进城镇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与进度同时,吉林省将针对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负荷重、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将污染防治的重心逐步由城市向农村及乡镇转移。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建设为载体,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为重点,严格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努力从根本改变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