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七月试行 首档电量提高
将为水、天然气等阶梯价格改革提供经验
2012-06-15   作者:记者 王璐/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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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14日宣布,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具体方案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其中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而且在阶梯电价试行期间,首档电量可实行动态调整。
  自2008年开始我国就研究酝酿阶梯式电价,2010年形成初步指导意见,通过互联网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在2011年正式发布。根据发改委确定的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要求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95%的家庭,每度电价上涨5分钱,第三档则是剩下的5%用电量最高的家庭,每度电价上调3毛钱。
  “在听证会上,超过半数的代表都建议调高第一档电量。在最终的方案中我们对此意见进行了采纳,提高了覆盖率,具体方案近期会公布。”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对于另一个被质疑的东西部地区电量差异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目前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比东部地区低,是发展阶段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客观反映,今后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第一档电量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此外,“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的用电量比人口少的家庭必然要高,而这些家庭又往往是经济困难家庭。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妥善处理家庭人口差异问题。有些地方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甄别和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有些地方让这部分居民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或者执行合表用户电价。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发改委表示,对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代表了中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大方向,也将为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的阶梯价格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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