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高管涉违规兼职 数亿预付款裸奔
2012-06-14   作者:张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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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入世界最大钨矿质疑漩涡的厦门钨业,在连发三份澄清公告之后,依然无法释疑。
  在6月12日的澄清公告中,厦门钨业再次对市场质疑进行了否认:公司未投资参与江西大湖塘钨矿开发、从未参与江西巨通管理、不存在利益输送、与厦门三虹实质上不存在同业竞争。
  “厦门钨业三份澄清公告一直遮遮掩掩,已经无法自圆其说。”6月13日,一位投资者致电本报记者称,“公司已经在大湖塘钨矿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公司高层又在江西巨通和厦门三虹交叉任职,怎能说从未参与江西巨通管理呢?”
  不仅如此,厦门钨业的三份公告,均刻意回避公司董事长是江西巨通法定代表人的事实,对于相关兼职人员是否在江西巨通和厦门三虹领取报酬,厦门钨业也未提及。
  扑朔迷离的涉矿事件背后,厦门钨业是否还隐瞒了什么?

  高层违规兼职?

  厦门钨业澄清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厦门三虹、江西巨通董事长,而副总裁许火耀兼任江西巨通董事,并未违反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管理规定。
  不过,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中纪委监察部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解释》的通知也要求: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
  而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公司为福建省国资委全资所有。
  可是,遍查厦门钨业2009年以来的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并无关于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江西巨通兼职的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披露。
  按照公告,厦门钨业的经营范围为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江西巨通亦有钨加工和销售业务,且两家企业均有钨矿的勘探和开采业务。
  而厦门钨业副总裁黄长庚,曾于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担任江西巨通董事,许火耀则在同期担任江西巨通监事会主席,2011年2月后改任董事。
  上述高管在江西巨通的兼职,在当时及2010年和2011年报的“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中均无披露,只在2011年8月12日向江西巨通采购钨精矿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对许火耀等高管的兼职做了说明。
  按照厦门钨业公告,许火耀曾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会计师、财务部经理、
  首席会计师等,2009年4月至今一直是厦门钨业的副总裁、董秘兼财务负责人。
  “按常规,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不能在有业务往来的关联企业兼职,这属于不相容职务,会影响交易公允。”一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本报记者。
  记者还注意到,上市公司公布的关于保证公司“五独立”的承诺中,在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方面,亦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不在关联公司兼职的承诺。

  股权质押瞒天过海

  事实上,厦门钨业与江西巨通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渊源由来已久。
  厦门钨业澄清公告表明,其2009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修水神威、北京巨典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的议案》,约定由厦门钨业预付货款4.5亿元,江西修水县神威矿冶有限公司6年内每年以优惠价格,向厦门钨业供应不少于2200标吨的钨精矿。
  对于高达4.5亿元的巨额预付货款,修水神威以其持有的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公司44%的股权质押给厦门钨业,并由其关联方北京巨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这份供货合同于2009年7月份开始执行,2009年7-12月、2010年、2011年修水神威向厦门钨业实际供应钨精矿1107.03吨、2281.3吨与2232.82吨。
  厦门钨业年报披露,2009年末,公司尚存预付修水神威货款3.94亿元,2010年底余额为2.15亿元,2011年末为0元。
  值得注意的是,持有江西巨通53%股权的正是北京巨典。另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2010年11月3日发布的,对武宁县有色金属加工厂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北京巨典、修水神威及香炉山钨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刘典平。
  长城资产南昌办事处公告称,截至2010年10月底,其拥有刘典平控制的武宁县有色金属加工厂债权总额6818.75万元,已对债务人进行诉讼,此案正在审理中。
  修水县工商局2010年12月29日公告称,江西省高级法院(2007)赣民二初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修水神威在香炉山钨业拥有的44%股权,因此,依据“对于已经被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规定,决定撤销于2009年7月14日为该质押担保办理的出质设立登记。
  修水县工商局公告显示,此份股权出质登记为2009年第001号,以此推算,修水神威以其持有的香炉山钨业44%股权质押给厦门钨业,应是这份出质设立登记。
  然而,查阅厦门钨业历史公告发现,其对上述高达数亿元的预付货款的股权质押变故,并未予以披露,并且在历年年报中,均公告为“修水神威以其持有的香炉山钨业44%的股权质押给厦门钨业”。
  事实上,即使在被撤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2010年底,厦门钨业预付修水神威的货款余额尚高达2.15亿元。
  令人奇怪的是,在与修水神威合作的一场虚惊之后,厦门钨业再度与江西巨通签订钨精矿的长期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2011年报显示,当年厦门钨业向江西巨通采购钨精矿的交易价格为13.49万元/吨,交易金额1.03亿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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