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宗教场所过分商业化乃至谋求上市这一剧目在中华大地巡回上演。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从少林寺、法门寺到财神庙,主角更迭,剧情微调,而舆论则总是几乎一面倒地批评,其间夹杂着无神论者对以神之名圈钱的情绪,裹挟着对于过度商业化的厌恶,渗透着对于净土流失的惆怅。
这一回的主角是财神庙景区借壳上市,而背后的主事者亦曾参与筹划法门寺景区赴港首发上市。从法门寺景区的上市进展来看,倒是令许多观众松了一口气当地政府官员称,鉴于二期项目还没有开工,原本定于2013年上市的法门寺工程暂时搁置。
宗教场所上市,实乃股市不可承受之轻。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已是地方政府招商大战、政绩大考中屡见不鲜的招数。凡事总该有个界限,当文化搭台变成宗教搭台,我们必须划出楚河汉界。手握审核权的部门在开始审核之前,首先需直面其宗教属性,而这又超出了其职能范畴。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里的“不能”,不在能力之高下,也在机构职能管辖之领域。
扪心自问,该由谁来对宗教场所能否上市做前置性判断?笔者自问只是个看客,对宗教虽有敬畏,却缺乏了解,亦未信仰。思前想后,不信教的人对于宗教之事又能有几多发言权?倒不如,让信仰的归信仰。解决这个问题之后,再论其他。
其实国家宗教局态度鲜明。国家宗教局有关人士指出,寺庙道观是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求的场所,是民间非盈利组织;综观世界其他国家,从没有将宗教活动场所打包上市的先例;发展市场经济应该有边界,要符合社会的基本底线。
“财神庙”主事者振振有词,此庙非彼庙,宗教场所不得上市,可“财神庙”虽然叫庙,却只是个景区。几句辩词,尽现狡黠,一边把“庙”之魅作为最大卖点,另一边说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财神庙”岂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在游客面前蒙上宗教的面纱,在股市面前慷慨讲演美妙的商业逻辑和盈利思路。
不过这番辩词,倒是绘出了打宗教擦边球者的心态,也给有关宗教管理部门、宗教组织提了醒。似是而非的宗教场所,以宗教之名,缺敬畏之心,行牟利之实,损宗教之魅。
在划分宗教场所和景区的上市政策及其他政策上,禁令容易下,执行相当难,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以理性的方法,捍卫信仰的尊严。举例来说,对于何谓“寺”、“庙”,是否该由宗教相关部门建立名称使用规范?对于与宗教场所相关的经营行为如何审慎思考并加以规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