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厅11日传来消息称,该厅对2012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超标情况进行了通报,30家企业因废气废水超标排污不仅受到经济罚款,而且污染企业的“绿色信贷”将受影响。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公布制度推动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了环境执法效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改正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环境监管,推动山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据山西省环保厅通报,山西全省重点监控企业
446 家,超标排放企业30家,平均达标率
93.2%。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14家,共19个排放口;废水超标排放企业11家,共13个排放口;污水处理厂5家,共5个排放口;其中29家超标排放企业为监督性监测发现,1家企业为即时监测发现,自动监控未发现超标排放企业。 废气超标排放企业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凯集团灵石热电有限公司、介休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介休市茂盛热电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等8家电厂,山西省环保厅按照超标时段扣减脱硫率和脱硫电价。废气超标排放企业还有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 废水超标排放企业有:山西锁簧稀土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山西宏固酒业有限公司、山西平遥县龙海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瑞翔化工有限公司、永济中农化工有限公司、山西纪元玉米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 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企业有:阳泉煤业集体有限责任公司升华实业分公司、兴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等5家企业。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负责对监督性监测超标企业进行罚款,由山西省环保厅汇总后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提供,作为实施企业“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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