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行7日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后。住建部8日下发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住建部在这份《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中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2]142号),自8日起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首先,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0个百分点,由0.50%下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10%下调至2.8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方案为,“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0个百分点,由4.90%下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45%下调至4.20%。”
另外,当前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该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开始执行。同时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