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网站开出最新一张罚单。中投新亚太中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亚太”)曾操纵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玻璃,600876.SH,01108.HK,此前为“ST洛玻”)股票价格,证监会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7月15日,新亚太通过使用其控制的65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ST洛玻股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ST洛玻股票,致使ST洛玻股票价格从2009年12月2日的5.89元/股上升至2010年7月15日的8.33元/股;其中,2010年3月3日,ST洛玻股票价格达到9.93元/股。 经证监会调查,新亚太操纵ST洛玻股票价格亏损543.83万元。53岁李杰伟时任新亚太顾问,因此为新亚太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称,新亚太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以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等两种方式操纵ST洛玻股票价格,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对新亚太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对李杰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从ST洛玻历年的定期报告来看,新亚太系公司从2009年四季度开始至2011年四季度一直在ST洛玻当中。其中,2010年年报显示,中投新亚太(河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投新亚太(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31.03万股和72.06万股;2011年一季报显示,中投新亚太(河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投新亚太(山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入前十大流通股行列,分别持股332.28万股和106.24万股;2011年半年报显示,中投新亚太(河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投新亚太(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48.45万股和119.73万股;2012年三季报,中投新亚太(河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下降至202.66万股。 中投新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太投资”)网站显示,其为一家资本经营管理企业,业务范围涵盖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投资银行、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以及信息咨询,新亚太及上述公司均属新亚太投资的分支机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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