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6月2日的一则公告把自己推上了风口浪尖。
根据上述公告,华工科技接到4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调查对象分别为公司董事长马新强、董秘刘卫、独立董事骆晓鸣以及高管持股公司武汉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石投资)。
由于牵涉到公司众多高级管理人员,加上公告对涉案内容交代甚少,引发了市场各种猜测。
为了理清事件本身,《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与武汉当地接近华工科技的相关人士
(以下简称爆料人)进行了交流,爆料人称:华工科技董事长等人通过新金石投资贷款买入自家股票,为获取利益,董事长等人为华工科技量身定做了公司有史以来罕见的“10转10”分配预案,董事长还将此利好提前透露了出去。这期间,董秘通过自然人账户也予以秘密“跟仓”。然而,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该“密谋”被知情人向证监会举报,遂引来立案调查。
对于爆料人所说的情况,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安欣表示“我们不了解”。
众说纷纭的“调查”
由于案涉新金石投资,市场猜测,在新金石买入公司股票前后,华工科技是否存在利好提前泄露或瞒而不报?
昨日
(6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华工科技存在15亿元投资荆门光电信息产业园项目未予公告的情况。这会否是被立案的原因之一呢?
更蹊跷的是,2012年1月10日开始,新金石投资开始买进华工科技的股票,最后一次买入是在3月5日。此后不久,3月20日,华工科技在年报披露前提前公布了“10转10派1.5元(含税)”的分配方案。对此,市场猜测新金石之所以买入华工科技,是因为“10转10”提前泄密。
不过,根据华工科技的公开资料,外界很难确切知道“10转10”预案的动议时间是否在新金石买入股票前;而根据相关法规,年报披露前一个月内,“董监高”的增持是被禁止的。而从新金石投资3月5日最后一次增持、华工科技4月6日公布年报来看,显然这些增持行为是算准了这一时间差,表面来看并不存在违规。
由于目前市场的各类猜测似乎都有一定“破绽”,关于华工科技董事长等人被调查的原因暂时成为一个谜团。
知情人爆料“贷款买股”
值得注意的是,华工科技在公告中对4个对象被证监会调查的原因有着不同表述:董事长马新强和独立董事骆晓鸣是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董秘刘卫和新金石投资是因“涉嫌内幕交易”,这使得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与武汉本地接近华工科技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首先,爆料人透露,新金石投资买入华工科技的股票,实际上存在贷款融资炒股的情况。
工商资料显示,新金石投资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900万元。
资料显示,新金石投资在2012年1月10日~11日买入华工科技407.0356万股,成交均价为13.51元。以此计算,成交金额达5500万元;2月13日买进37.261万股,成交均价为14.93元,以此计算成交金额556.3万元;3月5日最后一次买入了100.6053万股,成交均价为16.69元,以此计算,成交金额达到1679.1万元。
也就是说,新金石投资今年以来共动用逾7735万元买入华工科技,这一金额是公司实收注册资本900万元的约8.6倍。
针对新金石贷款炒股的说法,记者昨日采访了华工科技的证券事务代表安欣。安欣表示,“增持的资金来源当时在公告里作过说明,是向股东进行的借款,是属于新金石公司自筹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华工科技的公告中,多次提到新金石购买股票的资金是“自筹资金”,但并未提到向股东借款的情况。
而在新金石的股东中,除了公司高管以外,还有一家法人股东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劲牌投资)。莫非,爆料人所说的“贷款买股”和安欣口中的“向股东借款”,均指向劲牌投资?
资料显示,劲牌投资曾帮助美尔雅集团度过债务危机。2010年3月,劲牌投资以1.58亿元从毛里求斯公司接手了美尔雅债务。7月初,美尔雅集团回购这部分债权,支付给劲牌投资16090.8万元,简单的一次转手,便让劲牌投资赚了1000万元。
对于劲牌投资是否为新金石购进华工科技的股票提供了资金支持,安欣表示不知情。
机关算尽的“10转10”
从相关法规看,新金石投资贷款炒股似乎没有什么问题,或不至于成为被调查的主要原因。不过,爆料者表示,正是因为“贷款炒股”,使得新金石的炒股之路“亏不得”,从而使得华工科技推出了罕见的“10转10”,并为日后的立案调查埋下了隐患。
3月20日,华工科技公布了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10转10派1.5元(含税)”。从历史数据看,在华工科技上市的12年里,仅出现过两次高送配。一次是2002年的“10送1转9派1.3(含税)”,另一次便是2011年。除此之外,华工科技最高的送配就只是2003年的“10送1转2派1(含税)”。而在2008年~2010年的3年里,华工科技没有送转过股票。
爆料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华工科技2011年的“10转10”与新金石投资买股有很大关系。这是因为分配预案是由董事长动议,并交董事会讨论商定的,而新金石投资的股东中包括华工科技的董事长马新强,董事王中、闵大勇。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10送10”的分配方案过于显眼,华工科技的披露时间颇巧妙。
首先,新金石投资最后一次买入华工科技股票的时间定为3月5日有讲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新金石投资是不能够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对此,华工科技的公告中也特意发布
“相关承诺”,表示不存在这一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巧合的是,华工科技年报披露日为4月6日,刚好是新金石最后一次增持日的第31天,规避了违规买卖股票的法律风险。
其次,华工科技并没有如常规地在年报中披露分配方案,而是将分配方案提前到了3月20日披露。
由于交易所曾明确鼓励上市公司为防止泄密而提前披露分配预案,华工科技在公告中也表示,“为防止相关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特对上述预案进行披露”。
有法学专家认为,新金石投资或许就是为了这次高送转的内幕交易而成立的。
爆料人:董事长泄密
虽然华工科技和新金石投资的行为疑窦丛生,但按爆料人的说法,真正导致相关方集体面临立案调查的,是马新强的泄密行为。
爆料人称,不知出于什么目的,马新强把年报将大比例送股的利好消息透露给了贷款方。消息逐步扩散,该内幕遂被相关人士举报,从而导致证监会介入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分配方案公布的3月20日,华工科技的股价几乎见顶,大幅高开后一路向下,当天收盘下跌1.63%。显然,高送转并没有对股价予以任何正面刺激。
单从走势看,有私募人士向记者分析,出现这一情况实际上就是“见光死”,如果没有资金提前获悉华工科技的高送转,股价不会在利好出炉的当天出现这种见顶的走势。
假设爆料人所言不假,那么新金石投资“涉嫌内幕交易”、马新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说法就对得上号了——因为知悉高送转的内幕而进行交易,属于“涉嫌内幕交易”;对外透露了高送转利好,则“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不过对于爆料人关于马新强向外泄密的说法,安欣表示不了解。
那么,华工科技董秘刘卫和独董骆晓鸣又为何遭调查呢?爆料人称,刘卫之所以“涉嫌内幕交易”,是因为其利用高送转的内幕,通过其他自然人账户对华工科技的股票进行了买卖。
记者注意到,这一情况华工科技的公告中并没有披露。
而骆晓鸣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其行为显然不是违规买卖了华工科技的股票。
资料显示,曾是《证券时报》湖北记者站站长、公司新闻部副主任的骆晓鸣,如今主要从事企业咨询和投资咨询。他目前担任武汉福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新润恒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据工商资料数据,武汉福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新润恒晟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骆晓鸣出资80万元,上海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而上海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新湖中宝(600208,SH)董事长林俊波。
公司回应:这些情况我们都不了解
针对爆料人所称华工科技董事长等人被立案调查的内幕,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以下简称NBD)采访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安欣。安欣表示,新金石投资存在向其股东借款的情况,但对于其他内容并不知情。
NBD:6月2日证监会对公司部分高管及新金石投资进行调查,他们到底是如何违反了证券法规呢?
安欣:我们在6月1日收到证监会的通知以后就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针对调查函的全文发了公告。因为调查对象只有4个,所以目前来说在调查期间涉及到哪些问题、有没有问题,我们和其他的员工都不清楚。既然有调查,最后会有调查结果出来的,公司会及时公告的。
NBD:有消息称,新金石购买公司股票的资金实际上是通过贷款而来的?
安欣:这个增持的资金来源当时在公告里作过说明,是向股东进行的借款,是属于新金石公司自筹的。
NBD:有消息称,董秘用自然人账户私下买入公司股票,是否属实?
安欣:这个消息我还不了解。
NBD:据悉,公司“10送10”是配合新金石投资买入公司股票而出的,是否属实?
安欣:刘卫所涉嫌的内幕交易究竟是哪些内容,我们并不清楚,这和公司所提出的配股方案有没有关系我们也不了解。
NBD:有消息称董事长向相关贷款人提前透露了公司“10送10”的情况,有没有这个情况?
安欣:您所说的这些情况我们都不了解。
(出于保护记者人身安全的考虑,本稿署名为记者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