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人们将有望从政府设立的“官办中介”手中,承租到租期稳定、租金合理的房屋。昨天,北京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将鼓励有关部门、各区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6月1日《新京报》)
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先别说买房子,就是租房子,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都不一定能吃得消。例如让无数年轻人为之向往的首都,高房价推动下的房屋租金也一路攀升,许多的“北漂”时常被高租金压得喘不过气来。据一项调查显示,北京目前的平均房租为50元/平方米/月,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普通白领在三环以外租一间30平米左右的房子,每月光是租金就要接近1500元,这还不带水电费。由此可以想象,对于月薪只有四五千元的小白领来说,留在北京,除了偶尔感到的幸福外,还有无时不在的压力。
近日,北京市政府针对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旨在通过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来调控房屋租金,规范租赁市场。诚然,这项规定出台的出发点很好,笔者甚是赞同,不管结果如何,至少说明人民政府是在为人民办实事儿,这一点,我们无可否认。
但是,笔者心中有三个疑问:首先房屋租赁市场自诞生以来就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租赁双方通过自由协商谈妥价格签订协议确定租赁关系,期间的租金、租期都是你情我愿平等商定的,而且房屋租赁市场准入门槛极低,只要你有房子,就可以拿来租,不想租了,合约到期马上收回。在这样一个市场中,政府主导的国有房屋租赁公司的介入能否很好的起到平抑房屋租金的作用,能否有效地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目前尚难定论。其次,如果国有房屋租赁公司成立,由谁来出任法人代表,如何来运营这家公司,是以赚取利润为目的,还是以保障供为界限?最后,假设任命政府官员出任“官办中介”负责人,假设它要平抑市场价格,那么其租金肯定要低于其他市场主体,这时,政府出租的房屋便会像廉租房一样成为一种稀缺品,那么这些房屋究竟租给谁,公司负责人是否会因“奇货可居”而暗中“权力寻租”,都值得进一步商榷。或许,这种运作机制仅仅是一种设想,最终“胎死腹中”都说不定。
不知道“官办中介”能否打通房屋租赁市场的“任督二脉”,但笔者希望,“官办中介”的背后,是一项积极的创新,是一个有益的尝试,是一种为民的情怀。
(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