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起允许境内机构开展无本金交换货币掉期业
2012-06-05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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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部分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12年6月11日起,境内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除现有规定外,还可以采取在协议生效日和到期日均不实际交换人民币与外币的本金交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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