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配套通知,并宣布自5月31日起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由100手调升至300手。
在调升持仓限额的同时,上述管理办法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限额标准,并对相应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予以调整。
中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偏低的持仓限额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深度和持仓结构的优化。
业内人士也表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标准远低于境外市场同类产品。在内地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于成熟的背景下,调整持仓限额已经具备必要性和条件,适度提高持仓限额标准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