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5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深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严重违规行为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安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这是创业板市场第一起被公开谴责的案例。
振东制药当日发布的公告显示,2011年,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泰盛”)在履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实业”)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振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建筑”)的生产车间承建合同过程中,共预付振东建筑款项10760万元,其中,未按合同约定超付款项3000万元,客观上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振东建筑于2012年4月方才归还。
2011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振东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五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五和”)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仅为29.16万元,而公司却向振东五和预付650万元,期末冲抵公司对振东实业的欠款后,客观上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383.66万元;2011年,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振东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预付货款834.34万元,冲抵相关款项后,客观上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63.50万元。
深交所决定,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李安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振东制药成立于2008年12月31日,2011年1月7日,该公司正式登陆创业板,发行价格为38.80元/股,发行市盈率(摊薄)为82.58倍,募集资金14亿元。该公司的上市保荐人为中信证券,审计机构则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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