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毗邻晋、陕、宁三省区,西、北、东三面为黄河环绕,南临古长城。全市辖7旗一区,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94.07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地级市。鄂尔多斯历史悠久,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35000多年前,古“河套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并创造了著名的“河套”文化。
为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研究解决当前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文化成果,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2011年初,国家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积极申报,鄂尔多斯市成功入选全国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自治区唯一入选的申报创建地区。
近年来,鄂尔多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产品日益丰富,供给能力大幅度提高,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的总量快速增长,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得到极大完善,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良好势头。
——文化政策法规逐步健全 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角度,对鄂尔多斯文化建设的发展予以高度重视,把文化强市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健全和完善文化政策法规建设,相继制定出台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和《鄂尔多斯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计划(2011-2015年》、《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双骏”文化奖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化建设政策法规性文件,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法规政策依据,为加快推进地区文化建设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社会环境;二是围绕鄂尔多斯“转型升级、富民强市”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将文化建设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发展规划,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保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将文化建设纳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和评价旗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依据加以考核,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文化阵地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年来,鄂尔多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注重利用,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惠及全市城乡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推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批功能完善、品位高雅的标志性艺术殿堂和大型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硬件条件,全面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水平,逐步形成了以市级标志性城市文化设施为龙头、旗(区)和乡苏木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新格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消费增长的需求,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2006年,鄂尔多斯市斥资40多亿元,新建了鄂尔多斯博物馆、鄂尔多斯大剧院、鄂尔多斯市图书馆、鄂尔多斯文化中心、鄂尔多斯新闻中心、鄂尔多斯会展中心和鄂尔多斯体育中心七大标志性文化工程,总占地面积达31.6公顷,建筑面积达36万平方米;全市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新建扩建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文化设施,相继建成了一大批标志性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十一五”以来,全市文化文物基本建设投入达60多亿元。
截止“十一五”末,我市共有公共图书馆9个,从业人员175人,公共图书馆总面积5.2万平方米,图书总藏量达到120多万册,全市公共图书馆全部进入国家等级图书馆行列;有群众艺术馆1个,从业人员74人,馆舍建筑面积4.2万多平方米;有文化馆8个,从业人员130人,馆舍面积6800多平方米;市群艺馆晋升为地(市)级一级馆,有2个旗区文化馆晋升为县级一级馆,有4个旗区文化馆晋升为县级三级馆;全市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14个,2002年,建成了全国第一个乡级博物馆——鄂尔多斯查布恐龙博物馆;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并被确定为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全市58个苏木乡镇办事处均建有文化站,实现了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的目标。其中有47个文化站室面积达到800平方米以上。目前,全市基层文化站站舍总面积达到了7.69万平方米,藏书总量达62.1万册。全市有社区文化中心15个、嘎查村社区901个,其中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标准的约占15%;有社区活动室158个,面积约5万多平方米;全市共有嘎查村综合文化活动室744个;已建成草原书屋725个,藏书近100万册;全市新建文化广场活动点20个、文艺队74个、老年大学9所;全市公共文化活动场馆总面积达60多万平方米,人均0.4平方米。
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全市已建成文化信息共享管理支中心9个、共享服务点229个,达到了文化共享工程扩展型配置基层点的建设标准,充分发挥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科技含量。
——文化活动形成特色
近年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蓬勃开展。一是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大型节庆文化活动,特别是连续成功举办了3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和首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一系列地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的成功举办,展示了鄂尔多斯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塑造了地区新形象,改善了城市的软环境,拉动了地区经济和投资增长,实现了经济文化共同发展的更大突破,进一步提升了鄂尔多斯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体现了“共创财富、共享成果、共建和谐”的执政理念,体现国际性、民族性、时代性和艺术性的办节宗旨,鄂尔多斯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形成了更强的包容力和竞争力,极大地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二是坚持节庆活动和常规活动相结合,主题系列活动与专题单项活动相结合,参与型群众文化活动和欣赏型展示活动相结合,做到常年不断,常办常新。全市百日广场文化活动体现了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已成为常态化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为城镇文化建设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全市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少儿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主题突出,好戏连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并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民族风格特色、地域文化特点和乡土文化气息的文化品牌活动,打造出了一大批“漫瀚调艺术节”、阿尔寨文化节、响沙文化旅游节、阿拉格苏勒德文化节和萨拉乌苏民间艺术节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文化品牌。系列化、品牌化正在成为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的新趋势、新特点;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鄂尔多斯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注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国办文化单位的职能作用,通过文化业务的拓展和延伸,积极探索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设立基层联系点、派驻“文化特派员”等服务方式,促进公共文化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送图书下乡、送戏下乡等主题性群众文化活动。全市年平均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含村级)近1000场次,年平均举办导向性大型文化活动27次,年平均举办馆站阵地大型活动650多次,年平均送文化下乡活动1000多次,年平均放映电影1.2万多场,年平均举办广场活动470多场。全市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实现了免费开放。近年来,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贯穿全年、遍布城乡,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节庆活动新模式,不断地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群众文艺创作成果丰硕
近年来,全市各级文化部门、各类文化专业学会、群众文艺创作队伍得到进一步发展,创作出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共创作整台晚会50多台、文艺作品2100多件,有2个作品获“群星”奖,5个作品获国家奖项,10个作品获自治区奖项,50个作品获市奖项。在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中,有2个社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有1个文化站被评为全国“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
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程中,乌兰牧骑作为文艺战线上的一面旗帜,多年来坚持为基层农牧民服务,突出民族风格、地区特色和时代精神,发挥“队伍短小精悍、队员一专多能、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的特点,长期活跃在基层,通过开展“演出、宣传、辅导、服务”等活动方式,创作演出了一大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作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益文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文化惠民和综合服务能力与水平。在全区乌兰牧骑分类评估中,全市6个乌兰牧骑全部进入一类乌兰牧骑先进行列,团队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保持了在全区的领先地位。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兰牧骑获全区“十佳乌兰牧骑”荣誉称号;乌审旗乌兰牧骑被评为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杭锦旗乌兰牧骑、达拉特旗乌兰牧骑被评为全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先进集体。近年来,全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文化下乡和进社区活动,积极排演优秀节目深入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农村牧区、工矿企业、学校和部队进行慰问演出。全市两级艺术团体每年为基层演出均在1400多场,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鄂尔多斯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以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为契机,树立精品意识,确立精品导向,通过打造舞台艺术精品,提升艺术生产力,不仅为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奉献出了一批精湛的舞台艺术作品,而且极大地繁荣了演出市场,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一大批艺术新人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同时,坚持群众性、参与性和娱乐性的原则,通过活动的开展,为广大民众构筑了一展才艺的平台,百姓不仅成为参与文化活动的主角,也成为享受文化产品的主角。人民群众在主动参与中实现了自我教育,进一步提升了民众的文化艺术修养和思想境界,推动了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繁荣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也培养了民族民间艺术人才,有效地抵制了不良习俗的蔓延,使广大人民群众陶冶了心身,提高了素质,增进了民族团结和进步,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鄂尔多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注重利用,成功地构建了以市、旗区文化单位为龙头、苏木乡镇文化站为枢纽、嘎查村文化室为辐射的四级文化网络。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个城乡联通、多形式、多层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到“十一五”末,全市有全国文化先进旗5个,全国文化先进集体4个,全国文物工作先进旗和先进单位各1个;全市被评为国家民间艺术之乡1个、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5个、市级民间艺术之乡11个。
“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文物事业投入总量达7.5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6.24亿元。
近年来,鄂尔多斯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社会一直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几年稳居自治区前列,综合经济实力跻身全国百强市第28位,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工作城市行列,入围中国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成为改革开放30年全国18个典型地区之一。鄂尔多斯市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区领先,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国地级市前20位。目前,鄂尔多斯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地方党委对文化工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在地区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空前旺盛。
“十二五”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进入一个整体推进、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的新的阶段。为建设“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二五”开局之年,鄂尔多斯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活动,成功入选了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跻身全国31个创建示范区之列,按照规定,在未来两年的创建周期内,鄂尔多斯将整合集成“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由实践推动向理论建设与实践推动并重转变,由硬件建设向软硬件并重转变,由“点、线”推动向“点、线、面”并重转变,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围绕公共文化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等方面,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全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城乡各族人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产品,真正让文化建设惠及全民,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增强全民文化素质、改善民生、提升鄂尔多斯文化软实力发挥巨大的作用,让全市人民共享文化发展的丰硕成果。
毋庸置疑,鄂尔多斯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鄂尔多斯经济、社会、文化的均衡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济是根,文化是魂”。近年来,鄂尔多斯卓有成效的文化建设,营造了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成为地区经济发展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文化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互相促动,产生了超常发展的“双赢”效应。面对我市深入贯彻落实“转型升级、富民强市”发展战略的新形势,“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文化建设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得力的措施,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开创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局面,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努力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文化设施先进,文化服务优良,文化产品丰富,文化氛围浓郁,文化特色鲜明,文化遗产保护良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的具有民族地域特点的中国西部文化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