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近3个月后,国内民间NGO组织似乎并不“买账”,银行信贷“变绿”还是“漂绿”的质疑不断。
向绿色和可持续方向的转型已成为全球经济未来的发展趋势,而绿色信贷在国内刚刚起步,面临诸多不完善和操作困难在所难免。为了消除银行信贷“漂绿”嫌疑,近日监管层已经释放强硬信号,未来绿色信贷将纳入考核范围。
“我们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的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5月16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态,银监会将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管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
而推动信贷全面“绿化”,关键还在于强化商业银行的内生动力。
现实困难:绿色标准缺失
近年来,国内多家银行在能效融资、清洁能源融资、碳金融等领域不断试水,以图拓宽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融资来源。今年2月底银监会下发《绿色信贷指引》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投放有所提速。
5月16日,在银监会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举办的“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论坛”上,多地银监局和银行机构晒出其最新的绿色信贷成绩单。
其中,截至今年一季度,云南银行业支持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主要行业的贷款约2480.22亿元,比年初增加140.9亿元,增长6.02%;山东银行业发放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的贷款余额至少达3000亿元,同时“两高”行业贷款比重逐年下降;福建银行业节能减排贷款余额达到779.63亿元,2010年到2011年辖内中资银行在高耗能、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贷款达410亿元;山西银行业向循环经济、低碳产业、节能减排及生态环保领域贷款支持累计达1500亿元。
此外,今年3月末,工行投向绿色经济领域的贷款余额达5900亿元;兴业银行累计发放绿色融资2857笔,金额达1290亿元。
但这些业绩仍未能消除市场的疑虑。根据4月中旬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1》称,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指引,并要求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沟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坚冰”并未打破,在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和银行之间信息不通,而银行业对环境风险的判断也五花八门。
不仅民间NGO组织质疑银行绿色信贷,在银行业不少人士看来,绿色信贷在实际执行层面仍有诸多现实困难。
“尽管银监会已经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但是各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内涵、外延的理解并不一致,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制定各行的绿色信贷战略、制度流程和产品,所以对绿色信贷的标准上认知还不统一。”山东银监局副局长王朝弟认为。
除此外,王朝弟还指出在绿色信贷操作过程中,银行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不足。“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来讲,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认识能力、管理能力和管理技术差别非常大,个别机构承担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能力还是比较弱。比如一些小银行机构,一个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关闭,可能会导致这一家银行形成单体机构的风险。”
目前银行业普遍认为,难以及时全面掌握企业的环保信息是制约绿色信贷发展的瓶颈。
云南银监局局长林勇力亦有同感,他认为绿色信贷光靠银行单打独斗,很难有很好成效。“绿色信贷不光是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紧密联系,还要和环保部门、财政部门、工信部门等等进行信息共享和协调,形成合力。”
商业银行的绿色商机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环境与社会风险已经成为当前信贷业务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而要将绿色信贷内化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仍需很长一段时间。
在林勇力看来,节能减排很重要,但整个银行信贷要从传统的有色、火电,包括其他集中度较高的“两高”行业很快地退出来,存在一定的困难。
以云南为例,云南尚处于工业化初期,经济总量仅占全国1.8%左右,经济增长中的粗放式成分较多,矿产资源开发仍以直接开采、初级加工为主,“两高”产业及落后产能的产品仍有较大的市场需求,银行业在短期内从这些领域全面退出面临诸多障碍。
而银行信贷的“绿色”转型还应有自上而下的推动,包括在税收减免、税前计提拨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方面获得支持。在绿色信贷领域走在前列的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亦是最大受益者。在介入绿色信贷之初,两家银行都获得了IFC的贷款本金风险分担资金支持。
财政部CDM(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郑权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财政部CDM基金管理中心将借鉴IFC的经验,与IFC一起动员地方财政的资金,由地方财政公共资金来为银行的节能环保贷款提供第一损失的担保,以鼓励银行更多的支持节能减排的项目,目前相关的准备工作已经启动。“我们现在已经跟江苏省政府谈,动员江苏省政府拿出部分资金,具体金额还没有最后敲定。”
“银行机构要树立绿色环保、绿色节约、绿色信贷的可持续的理念,并且要推行这种理念。高管层或者董事会的理念非常关键,董事会如果不能树立这个理念,就不会把绿色信贷作为银行业务的一部分。”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叶燕斐指出,下一步银监会将制定实施绿色信贷指标的关键表现指标,并尝试建立绿色信贷统计,使绿色信贷的量可量化、可核实、可报告。
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坦陈,2005年在与IFC探索开展能效融资项目合作时,“兴业当时的认识总体还是比较朦胧的,当时更多的是基于一种市场的直觉和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考虑。”而经过7年实践,李仁杰发现绿色信贷推动了银行传统业务流程特别是信贷流程的再造,并带动了银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创新。
实际上,绿色信贷的推行不仅可以让银行获得贷款收益,银行还可以提供短券、中票等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不是将短期的盈利作为最终的归宿,而是把绿色的利润作为新的目标,获得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业务增长。”浦发银行副行长刘信义认为,发展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进入增长潜力很大的一些新兴领域和企业,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报实习生秦华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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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
英文为“green-credit
policy”,2007年7月底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绿色信贷这一全新的信贷政策。绿色信贷试图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具体方法是: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条,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投资冲动,解决环境问题,也通过信贷发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