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5专利含水分 违规解聘高管惹官司
2012-05-17   作者:郭觐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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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LED全彩显示屏产业颇受资本市场青睐,并相继产生了雷曼光电、联建光电、利亚德等多家上市公司——众多公司的先后上市使该行业的竞争更加白热化,从已发布的年报数据看,多数业内企业营收上涨,但毛利率却下滑,竞争激烈可见一斑。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比森”)欲借登陆资本市场来增加自己的竞争筹码,但企业立足于市场的根本是核心竞争力,核心团队及核心技术是核心竞争力的两个关键指标,而这两方面恰是艾比森的软肋,艾比森在妥善解决这两方面问题之前,登陆创业板恐非明智之举。

  多数专利存“水分”

  从上述诸人申请的专利范畴看,这些人并不是LED行业的资深人士,甚至都非LED行业人士。从上述人员为不同公司申请的专利及时间来看,上述人员恐非艾比森的正式员工。反观同行业的联建光电、利亚德等竞争对手,其专利多来自于核心技术人员
  招股书显示,艾比森拥有30项专利和5项著作权,遗憾的是艾比森目前拥有的专利均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各15项),发明专利为零,但让人不解的是大多数专利并非来自艾比森的资深技术人员。
  艾比森目前拥有的30项专利中有25项为2011年取得,但其中绝大多数专利发明人的背景却“扑朔迷离”。
  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了解到,在2011年新申请的专利中,12项为余金松、王强合作发明,4项发明人为马广禄,6项发明人为张宝财。4人合计为艾比森提供专利22项,占专利总数的73.33%。
  目前,余金松拥有1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96项;王强拥有359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454项,实用新型专利1372项,外观设计专利764项;张宝财拥有1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10项;马广禄拥有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
  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一步了解到,余金松、王强等人发明的专利不仅涵盖汽车、医药等多个领域,而专利所属的公司也是非常庞杂,往往前后仅隔数十天,如拥有专利最少的马广禄除了为艾比森申请的4项LED专利,其余均为酒类包装盒和酒瓶专利;2011年3月10日为艾比森申请六项LED专利的张宝财于2011年4月22日为宝鸡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名为“石油钻机绞车用水气葫芦试验台”的专利,行业跨度之大令人咋舌。
  显然,从上述诸人申请的专利范畴看,这些人并不是LED行业的资深人士,甚至都非LED行业人士。从上述人员为不同公司申请的专利及时间来看,上述人员恐非艾比森的正式员工。反观同行业的联建光电、利亚德等竞争对手,其专利多来自于核心技术人员,如联建光电的向健勇、王红春等,利亚德的耿伟、赵胜欢等。
  这些非资深业内人士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对于艾比森实际意义或许并不大。高举高新技术大旗的艾比森,如今却不能通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取得大多数专利,这无疑是对所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莫大讽刺。
  对于此种状况,技术人员的缺失或是根本原因。招股书显示,目前艾比森的核心技术人员仅3人,其中研发中心经理、显示事业部研发总监贺焱于2010年才加入艾比森,此前虽一直从事照明技术工作,但却无直接从事显示屏研发的经历,另外两名核心技术人员虽然于2007年10月便进入艾比森,但二人并没有取得任何专利。
  这样的技术实力不仅难以保障艾比森的核心竞争力,而且无力保证艾比森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能够保持业绩增长。

  违规解聘高管惹官司

  2009年底加盟艾比森的核心技术人员王祥付于今年3月份突然“因个人原因”离职。2010年2月,任艾比森董事近两年同时任艾比森总经理近一年的吴玉光主动离职;同年9月,任副总经理仅9个月的杨哲林被艾比森认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其拒绝接受工作调整,被违规解除劳动关系
  相较于技术实力的羸弱,管理团队的不稳定同样会对公司发展形成掣肘。
  招股书显示,2007年8月15日,艾比森开始实施《员工持股实施方案》,从2007年8月开始实施至2010年9月方案终止,前后共有63人参与该方案。然而,在方案实施的三年中,有8人因离职、17人因自愿放弃等原因退出该方案,其中多人为高管或技术骨干,剩余的38人在公司的职位均在主管级及以上,这些或为未来的高层动荡埋下了伏笔。
  剧烈的高层动荡始于2010年。2010年2月,因对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与董事会存在分歧,任艾比森董事近两年同时任艾比森总经理近一年的吴玉光主动离职;同年9月,任副总经理仅9个月的杨哲林被艾比森认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其拒绝接受工作调整,被违规解除劳动关系。杨入职时曾参与分红权计划(及员工持股方案),受赠50万份记账式单位份额,杨哲林被解聘后,受赠的50万份记账式单位份额自动失效。为此,杨离职后曾多次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艾比森,法院最终判决艾比森向杨支付工资差额8916.64元及经济补偿金2229.16元,同时向杨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364元。后杨于2011年11月10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艾比森股东任永红、邓江波分别向其支付15万股股权,后委员会向任永红和邓江波下发《仲裁通知书》。对此纠纷,招股书仅说明杨于2012年3月6日主动向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背后原因却未作说明。
  另外,2009年底加盟艾比森的核心技术人员王祥付于今年3月份突然“因个人原因”离职,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了解到,王祥付在任职期间为艾比森申请了3项核心技术专利,其中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外观设计专利已取得,尚有1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这已取得的两项专利也成为艾比森2011年专利申请浪潮中,仅有的来自于其技术人员申请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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