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只次新股大比例分红 大股东曲线套现
2012-05-17   作者:记者 吴黎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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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培养股东回报文化,提升A股投资价值已经成为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向。但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以后新上市公司中,有135家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就迫不及待地进行了大比例的现金分红,限售股股东从中获得红利高达60.35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提倡现金分红的方向没有错误,但这些刚刚上市的公司正处于企业高速发展阶段,但却在募集了大量资金之后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存在大股东借此套现的嫌疑。
  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两市共有585家上市公司2011年度进行了现金分红,分红总额为969亿元,股利支付率(现金股利/净利润)为22.2%。然而,统计数据显示,在上述585家企业中,有135家是在2011年以后上市的。从股利支付水平来看,上述135家企业共计支付了84.14亿元的现金股利,占全部净利润(198.51亿元)的42.4%,远高于22.2%的平均水平。135家企业中,股利支付率在20%以上的就有116家,占比高达85.9%。而在部分上市公司中,甚至出现了现金股利远远超出当年净利润的情况。
  以紫光华宇为例,该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配以总股本7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也就是说其年度分红总额达到了1.11亿元。相比之下,2011年全年,该公司净利润仅为8117万元,其年度分红总额已经超过了当年的净利润,股利支付率高达136.7%。
  紫光华宇上市之前,该公司包括邵学、任涛等高管在内的前十大股东合计持有3726万股限售股,持股比例为50.36%,而按照2011年的分红方案,仅上述股东就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套现了5950万元,其中仅董事长邵学就套现了2721万元。
  WIND统计数据显示,若以2011年12月31日限售股的持股比例计算,上述135家2011年以后上市的限售股东共计获得了60.35亿元的现金分红,占到了全部现金分红(84.14亿元)的71.7%。也就是说,在这些看上去十分慷慨的分红方案中,由于限售股尚未解禁,原始股东所获得的现金分红总数要远远高于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现金分红。
  从上述135家企业的板块构成来看,创业板达到了68家,占比50.4%;中小板则达到了53家,占比39.3%。一位证券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于这些刚上市的公司而言,大股东有着长达36个月的限售期,而在这些限售股解禁之前,大股东可以通过大比例的现金分红缩短财富变现的时间,分红可以使他们拿到大量的真金白银,因此,大比例的现金分红已经成为了大股东套现的手段。
  该人士告诉记者,在纳斯达克中,上市公司尤其是刚上市的公司往往很少进行大比例现金分红,因为这些企业都处于高速成长期,对资金要求十分迫切。而一旦进行大手笔的现金分红,往往意味着这些企业高速成长的阶段已经结束。而在A股市场中,创业板作为高速成长的板块,对资金的需求也应当比较迫切,但是却出现了大比例的现金分红,一方面反映出了大股东急于变现,另一方面也与过度超募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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