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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4 作者:记者 王新明/贵阳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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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近日公布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并决定于5月11日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据贵州省物价局副局长何灏介绍,贵州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以经审核的2010年居民用电量为基础数据,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进行统计测算,同时,考虑近三年当地居民用电增长因素,并结合每年3月至11月居民用电量相对平稳,12月至次年2月冬季用电量明显上升的实际,提出了两个方案提交听证会听证。
方案一:每年3月至11月份,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15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户均月用电量150至240千瓦时(含);12月至次年2月,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19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户均月用电量190至280千瓦时(含);超出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方案二:每年3月至11月份,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14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户均月用电量140至230千瓦时(含);12月至次年2月,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22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户均月用电量220至310千瓦时(含);超出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根据拟听证的实施方案,第一档电量执行现行居民电价标准,三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在现行居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5分,第三档电量在现行居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0.3元。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月10度的免费用电量。
何灏说,按照拟听证的贵州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测算,80%的家庭不增加电费支出,20%的家庭(即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的家庭)平均每月电费支出将增加1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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