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控股股东天健集团三位股东内讧在经历了“夺公章”、“抢文件”,两次董事会换届流产等系列事件以后,如今已接近监管局要求启动董事会换届推荐人选工作的关键时点,争斗方在董事会人选方面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令人困惑的是,面对“无解”的董事改选僵局,占公司总股本接近80%的其他股东,以及美达公司监事会成员等集体失语。知名财经专家、东北财经大学校长李维安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出家族或合伙制公司向公众公司、上市公司转型的痛苦过程,如不及时纠正,将会加剧企业的治理和经营风险。
大股东内斗至今难解
5月10日是美达股份向广东证监局和全部股东承诺,就董事会换届推荐人选进行沟通协商并重新启动的关键时点,处在风口浪尖的美达股份依然沉默。只有公司大股东天健集团股东梁广义、梁少勋代理人张崇彬在7日向媒体表示,已经开展协商沟通,但目前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董事改选还是陷入僵局。
公开资料显示,天健集团三位股东梁广义、梁少勋、梁伟东,分别持股33.34%、33.33%、33.33%。天健集团则持有美达股份约8000余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23%,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都为中小投资者和部分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目前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没有超过总股本的3%。
自去年9月,梁广义、梁少勋因涉嫌单位行贿,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来,美达股份内讧问题不断被暴露和激化。
梁广义、梁少勋被控制后不久,梁伟东就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散天健集团,并向法院提出解散诉讼,并称梁广义、梁少勋的家属曾两度暴力抢夺天健集团公章,至今仍私自持有。
今年2月20日,美达股份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人选。9名候选人中有7人被否决,不足法定人数,导致新一届董事会难产。
4月16日,美达股份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结果张崇彬手持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等文件,被梁伟东委托人抢走,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再次流产。此前,天健集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案,被美达股份董事会拒绝,理由是天健集团公章被非法抢夺,对外使用公章行为是非法和无效的。
4月25日,美达股份一天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提出9项议案,有2项被另一方投反对票,反映出三位股东的内讧还在持续和升级。
此外,美达股份4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梁伟东因涉嫌天健集团单位行贿,在去年9月16日办理取保候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梁伟东涉案至今已超过7个月,美达股份称近期才获得消息,有涉嫌隐瞒重大事项的嫌疑。
内讧不断导致风险加剧
其实,无论是美达股份还是天健集团都是行业龙头和优质资产,但是随着内讧的升级,导致公司经营和治理风险加剧,给美达股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资料显示,美达股份是国内唯一涵盖聚合、纺丝、针织和印染的企业,是锦纶行业的领军企业,而天健集团由同村三位同宗兄弟,即梁伟东父亲、梁广义和梁少勋创立,目前已发展成以钢家具制造为中心、覆盖建材批发及物流、船舶制造、化工等多行业,总资产35亿元的江门第一民企。
由于连续换届选举失败,美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一直悬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工行、建行等相关合作银行,因担心公司董事会无延续性和经营团队的不稳定,陆续冻结了公司的授信额度,直接影响了公司原料采购和组织生产。
今年一季度,美达股份盈利大幅下降54.79%;4月起,公司9条聚合生产线已停产两条,目前聚合开工率仅有70%左右。5月起,因银行授信无法释放,现有库存原料将无法满足正常连续生产。
美达股份股价从去年5月的最高价9.06元开始进入下跌通道,目前公司股价仅有4.58元。
其他相关方何以集体失语
令人费解的是,天健集团所持美达股份仅占总股本20.23%。然而,在这一持续上演的“内讧”闹剧中,除了公司独立董事偶尔配合董事会发表声明外,占公司总股本接近80%的其他股东和公司监事会成员等集体失语。
李维安表示,该事件反映了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五大问题。一是家族或合伙治理公司向公众公司、上市公司转型时必然要经历一个痛苦的过程。原来家族或合伙制公司只需要为自己小富奋斗,成为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则需要为广大股东和社会承担相关责任。二是任何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合法合规运作,相关各方如果违规行使权力,终究会自挖陷阱。三是上司公司治理依然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不能简单建立一个治理架构就行,要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并发挥其应有作用。四是反映出中小股东参与度不够,导致占总股本仅20%左右的大股东失去权力制衡,为所欲为。五是公司治理也要求和谐治理,这种内斗不仅损害相关方的权益,也会严重损害争斗方自身的利益。
李维安认为,美达股份事件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更损害了中小股东、员工和社会的利益。对于这类企业除了通过教育提升治理水平之外,还需要采取一些治控措施,比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行使独立董事的征集委托投票权。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则认为,尽管美达股份股权极为分散,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改选僵局依然有解决方案。一是督促监事会行使职责,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只要参加会议的股份过半则可以通过决议。二是由单独或联合持股超过90天、持股比例超过10%的中小股东组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三是持股超过1%且持股连续180天以上的股东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方式,要求大股东和相关责任人赔偿因不履行职责对公司造成的损害。
截至发稿时,记者多方联系美达股份董秘胡振华仍然未果,本报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