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辽宁省已基本完成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 辽宁大规模改造城市连片棚户区始于2005年初,截至2011年底,辽宁省累计改造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4402万平方米,改善了70.6万户、211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超过10%。 辽宁省把棚改作为“一号民心工程”,举全省之力加以推进。并确立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程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对没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土地,由政府操盘直接进行改造。 在最关键的资金问题上,辽宁省创造性地采取“九个一块”的办法筹措棚改资金,即“政府补一块,政策减一块,企业筹一块,个人掏一块,市场挣一块,银行贷一块,社会捐一块,单位帮一块,工程省一块”。为有效地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改造资金,辽宁省组织各市对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采购和淡季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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