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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作者:陶俊洁 赵晓辉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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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上报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指导思想,证监会实施了多通道审核制度,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上报QDII基金、创新基金以及3只普通境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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