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关注]电价“阶梯”应有升有降
2012-05-07   作者:记者 陈伟/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将全面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截至目前,江苏、上海、河南、山东、湖北等地已陆续公布阶梯电价实行方案;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也已密集展开阶梯电价听证会筹备工作。
  阶梯电价意味着多用电者多付费,可促进节能减排,很多网民对此并不反对。不过,不少网民指出,阶梯电价听证会的举行要充分尊重现实与民意,不应走过场;阶梯电价具体方案要做到成本透明,且最好不加重老百姓的生活负担。

  电价“阶梯”应有升有降

  新华网网民“陶短房”认为,阶梯电价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在即,至今已有20个省份公布了听证方案,但是,在已经公布的方案中,有的方案被批评为“只升不降”。因此,接下来,能不能让公众满意,不仅要看听证会能否更加透明地举行,还要看听证方案能不能根据民意做出合理调整。
  “陶短房”说,实行阶梯电价的目的是节能,那么,就需要实行节能者低价、不节能者高价的“阶梯”,同时,把账算清,把话说清。但愿这一个又一个“阶梯”,不是一个又一个“能上不能下”的单向扶梯,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百姓生活水平提高的实际需要,既能上也能下的“阶梯”。
  也有网民认为,听证会要重民意,详细分析讨论民众提出的每一条意见,不要做样子。比如电价实行阶梯价、多方案有无必要,到底一套方案好,还是多套方案好,都要仔细研究与讨论,不能简单地走走过程。

  阶梯电价应成本透明

  搜狐网网民“乔新生”指出,不反对实行阶梯电价,但是反对当前这种成本不透明的价格调整方案。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数据来看,全国许多地方省市调整前的价格和调整之后的价格均不一样,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电力行业在调整此次价格的时候,并没有打算公开自己的经营成本,而只是在自我测算基础上,实行阶梯电价。
  乔新生说,各个地方在调整电力价格的时候,应当促使当地电力企业提供必要的成本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集体谈判制度,通过谈判解决价格调整中信息不透明的问题,通过谈判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新华网网民“洪绩”说,因为电价调整与百姓钱袋紧密相关,公众“斤斤计较”也是自然的事。电网公司的电价成本是否存在“报大数”?谁来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显而易见,只有电价成本监审报告尽最大可能细化,才能逐一化解公众的疑窦。

  “以年为限”用电方案值得借鉴

  京报网网民“宋九成”认为,目前,北京市的以年为限用电方案无疑为全国各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依据。
  居民用电以年为限既科学又简单也方便。首先,解决了电表安装问题的矛盾,原来一户一表的用户电表不需要改装,通过各户的购电量进行把关控制,以计算机显示的购电数字作为考核依据,全年不超过2760度。因故变更不到一年的用户按月均230度累计,再算出每天的用电量进行结算。
  第二,用电以年为限,将夏冬季用电量大和春秋季用电量小的矛盾进行了综合,这样解决了居民合理用电科学调剂的问题,全年平均计算保证了80%的居民用电不超标,不受涨价因素影响。
  第三,用电以年为限,省去了每月抄表核算的繁琐程序,节约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减小了抄表人员的工作量,节省了抄表的麻烦环节。
  第四,用电以年度为限,优化简化了电力部门的科学管理,实现了一户一表用户的总量考核规律化、科学化,所有用户全年用电量总额一目了然,便于总规划、总调度、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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