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发声明,称可为购买山西涉氯产品的顾客更换新出厂的可乐,并强调换货并非召回。
网友认为“诚意不足”
可口可乐(中国)公司2日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公司决定用最新出厂产品,更换山西厂2月4日到8日期间生产的产品。换回的产品及同批次库存将被销毁。可口可乐表示,该批产品仅在山西销售,消费者可拨打产品包装上的客服电话(400-640-6868)咨询换货的相关事宜。
记者注意到,可口可乐在此则声明中,仍旧表示“该批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可安全饮用”。声明发出不到一个小时,后面就跟了200多条评论,很多网友质疑其坚称“可安全饮用”的说法不合理,认为可口可乐诚意不足。
记者随后采访了可口可乐(中国)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发来声明,强调此次是“更换”而非“召回”,并重申其产品安全。
而对于消费者关心的“已经喝到肚子里的产品怎么办”这个问题,该负责人并没有给出具体说法。
据记者调查得知,可口可乐含氯产品共计121058
箱,
目前有76391箱已经流进市场,另外的44667箱则被质监部门封存。
消费者维权面临举证难昨日上午,对于已经饮用的含氯可乐,可口可乐方面并未表示赔偿一事,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个体向可口可乐索赔非常困难。邱律师认为,消费者个人维权在此次事件中主要面对的是举证困难。
“比如购买的票据能否提供?能否证明消费者饮用了含氯可乐?能否证明含氯可乐对消费者造成伤害?这些对于消费者个人来说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邱律师说,如果可口可乐不能主动赔偿,要解决此事还得采取公益诉讼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