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一直在监狱一个人呆着,没机会与人沟通,现在说起话来都觉得别扭。”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在第三阶段审判时向法官道歉。 在5月2日的庭审上,澳门廉政公署(下称“澳门廉署”)列举了香港地产大鳄刘銮雄向欧文龙行贿2000万港元的证据。 3名澳门廉署的调查人员法庭上展示证物,以证明刘銮雄与香港富商罗杰承在2005年投得澳门国际机场对面5块土地前后,曾至少11度与欧文龙会面。他们还指出,澳门赌王何鸿燊曾因此向澳门廉政公署举报,称怀疑因有人在此间收受利益,才使这5幅地公开招标准备时间仅有10日。 尽管向法官道歉,但欧文龙否认了对他的部分指控,反驳了澳门廉署列举的部分证据。 该案将于5月9日再次开庭审理。
2000万行贿路线图
廉署高级调查员姚富泉查阅欧文龙的记事簿、当年三人吃饭的账单,及刘銮雄与罗杰承当时出入澳门境内的记录后表示,刘、罗两人至少与欧文龙在案发时间前后有11次会晤。 比如,姚富泉向法庭递交了2005年6月22日以上三人及罗的下属刘基颖在澳门农圃饭店吃晚饭的收据。这场饭局是由目前已弃保潜逃,并在当时担任明辉建筑工程公司董事长的何明辉订位。根据早前罗杰承的供词,欧文龙是由何明辉介绍给刘、罗两人认识的。而根据检察院早前提供的信息,这5幅土地的公开招标时间是,2005年6月18日至6月27日,十天时间。 另外,姚富泉称,在那段时间刘銮雄与罗杰承有多次出入澳门境内记录。而翻看几人2005年5月至6月的通话记录亦发现,有很多次欧文龙与何明辉通话后,何明辉随即与罗杰承通话。相信何明辉乃刘、罗二人接触欧文龙的桥梁。 澳门廉署亦在欧文龙的“友好”记事簿中发现了端倪。 例如,姚富泉还向法庭展示了欧文龙的“友好”记事簿中其他内容,诸如“大刘/
COTAI土地”“仲量联行2000”等文字被记录在案。据姚富泉介绍,COTAI为澳门路凼城区,而上述5幅土地正位于凼仔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即在此区。刘銮雄被香港人称为“大刘”,而“仲量联行”则为代表罗杰承旗下公司Moon
Ocean(下称“MO”)竞投上述5幅土地的公司。根据澳门廉署调查欧文龙一案经验,欧文龙会在收到贿赂后,在记事簿中记上“”这一符号。澳门廉署正是根据欧文龙记事簿上这一信息,开始去调查当年这5幅土地的招标过程。 澳门廉署人员在法庭上展示了由刘銮雄及其弟弟刘銮鸿共同签署的价值2000万港币的支票,予罗杰承名下的澳门东基公司。据廉署人员介绍,这笔资金辗转流入欧文龙名下的一空壳公司。 2005年9月底,罗杰承的MO与同为他旗下的东基公司签订建筑顾问合同,2005年9月,东基公司要求MO支付2000万港元的顾问费。MO发信给刘旗下华人置业集团的附属公司GROUPLUCK,要求借款2000万港元。同年10月底,这笔由刘銮雄兄弟签署的支票转东基后,再由东基将款项转到何明辉旗下的新明辉建筑工程公司(下称“新明辉”),随即再转向了欧文龙名下的Ecoline
Property Ltd。 根据华人置业目前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实,新明辉与该项目在2006年前,并无业务往来。
否认部分指控
面对廉署似乎铁证如山的指控,欧文龙首度在第三阶段的审判听证环节回应事件。 他承认,曾在2005年见过刘、罗二人,但表示只见过两次,且非正式会面。他亦表示,廉署工作人员提供的4份涉及欧文龙在两个污水处理项目上受贿的文件并非自己字迹,要求法官做笔迹鉴定。另外,廉署称,曾在欧文龙官邸发现罗杰承的名片。对此,他亦称,任职期间收到的名片一般交由秘书处理,不会放在自己房间。 合议庭主席岑浩辉否决了欧文龙的申请,并称法庭会按刑诉法规定,结合卷宗其他证据及证人口供一并考虑案情。 为了回应欧文龙的辩词,法官2日下午将一位澳门廉署人员麦志鸿召回。麦志鸿称,这4份文件为查抄文件,廉署从未表示所陈列文件为欧文龙所写。 “该案发生后,澳门政府下定决心要打击腐败。”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建表示,2009年至2010年,该案第一、第二阶段判决后,澳门政府出台了一项针对高级官员的通则。 他亦透露,澳门相关机构正在起草一份关于土地投标和工程投标的草案。内容包括:土地投标需公开,规定土地用途及开发时间等方面。该方案草案框架已完成,计划于今年底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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