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5月16日召开的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备受各界关注。昨日(4月28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了两套居民阶梯电价的试行方案供听证会讨论。 其中,方案一为全年实行统一电量分档标准;方案二考虑到夏季空调用电量较大,将电量分档划为夏季标准(5月-10月)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
方案一为全年实行统一电量分档,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用电量0-21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每户每月用电量211-430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每户每月431度以上,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方案二考虑到夏季空调用电量较大,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划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用电量0-24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每户每月241-600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17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每户每月171-400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根据方案,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意见》要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经测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户的提价水平分别为4.43分和4.71分。
据介绍,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我省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电费支出不受影响。对于每月用电量超过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将随用电量增加而递增。 以上述方案一为例,如某居民用户当月的用电量为350度,其当月的电费支出将要增加7元,计算方法为:(350-210)×0.05=7;如某居民用户当月的用电量为500度,其当月的电费支出将增加32元,计算方法为:(500-430)×0.3+(430-210)×0.05=32。
|